為了加強北京市儲備糧管理,保證市級儲備糧的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由市法制辦制定的《北京市儲備糧管理辦法》修改草案,日前開始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據介紹,此次修改最大的特點就是將成品糧油列入儲備糧品種,改變了過去單一儲存原糧的形式,增強了市政府的應急調控能力。
同時,草案還明確了北京市儲備糧可以在外埠儲存,有利于穩定北京市糧源供應渠道,有利于北京市利用產區的倉儲設施、氣候條件、糧源優勢降低儲糧成本,便于北京市避開鐵路冬運和春運的高峰組織糧食調運。
草案還提出,北京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糧油市場信息監測預警機制,制定動用市儲備糧的工作流程,適時提出動用市儲備糧的建議。當全市或者部分地區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或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需要動用市儲備糧時,由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動用方案,報市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市儲備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