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日前表示,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國調整入境食用油檢疫標準,旨在增加食用植物油進口。
刊登在質檢總局網站的公告顯示,今年起,對進境后不再進行分裝或加工的預包裝食用植物油,不再要求隨附檢疫證書。對于其他進境食用植物油,根據《進境植物和植物產品風險分析管理規定》,應由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向國家質檢總局提供進境食用植物油加工工藝等有關信息。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出口國或地區提供的加工工藝進行風險評估,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決定是否要求隨附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有關決定將以書面形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