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計委對食品安全。征求意見稿將《食用植物油》的適用范圍擴大至“食用植物調和油”,并明確要求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簽標識應當注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國家標準《食用植物油》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目前我國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等八大食用油產品國家標準于2004年10月正式施行,標準明確要求產品等級、生產工藝、原料產地等須在包裝上標示。但是,上述法規對調和油卻無任何束縛。
長期以來,調和油標簽只標成分不標配比的亂象飽受詬病。2013年3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召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植物油》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植物調和油》研討會,建議合并兩項標準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植物油》。
目前,合并后的植物油新標準正在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