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9日宣布,將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qū)、企業(yè)出口的磷產品,在現(xiàn)有出口稅率的基礎上,以出口完稅價格為基礎,加征100%的特別出口關稅。
此外,財政部19日還發(fā)布通知說,根據國務院決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的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新華社
![]() |
我國對磷產品加征100%特別出口關稅 |
作者: | 來源: | 日期:2008-05-21 |
|
|
管理員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中國飼料》雜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