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食情聚焦——2009年食品十大事件評選》投票結果揭曉!
2010年03月04日,由食品商務網發起,食品商務網、中國農業信息網商務版、大食品網共同主辦的《第四屆食情聚焦——2009年食品十大事件評選》活動評選結果揭曉!
本次活動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由網友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經過各主辦單位統一計票,決出2009年度具有影響力的食品行業十大事件!本次評選總得票數10205,十大事件得票數8878,占總得票數的86.99%。感謝廣大網友的熱情參與!感謝各合作媒體及同盟網站的鼎力支持!
合作媒體
健康時報網(人民日報社主辦)、中國經濟網食品頻道(經濟日報社主辦)、《中國食品工業》(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主辦)、《中國水產貿易》(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主辦)、《飲料工業》(中國飲料工業協會)、《中國甜食工業》(中國焙烤食品糖制品工業協會主辦)、《中華烘焙》(全國工商聯烘焙業公會主辦)、《中外食品和包裝機械》(中國食品和包裝機械工業協會主辦)、《中國糖果》(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糖果專業委員會主辦)、《食品安全導刊》(中國商業聯合會、北京肉類食品協會主辦)、《連鎖時代》(江西日報社主辦)、《農產品加工》(山西省農機局主辦)、《食品科技》(北京市糧食科學研究所主辦)、《信息與電腦》(信息與電腦雜志社主辦)、《食品添加劑市場》(北京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劑有限公司主辦)、《采購》(采購雜志社主辦)、《食品安全質量檢測技術》(食品安全質量檢測技術雜志社主辦)、中國烘焙信息網(全國工商聯烘焙業公會主辦)
《第四屆食情聚焦——2009年度食品十大事件評選》結果
排名 |
事件 |
得票數 |
得票率 |
第一大事件 |
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
1516 |
14.86% |
第二大事件 |
堵塞漏洞,穩定稅收——《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發布施行 |
1224 |
11.99% |
第三大事件 |
進出口新契機——東盟自由貿易區農產品實現零關稅 |
1019 |
9.99% |
第四大事件 |
國內食品行業最大宗交易——中糧、厚樸61億元入主蒙牛 |
935 |
9.16% |
第五大事件 |
違法廣告戴緊箍咒——《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
894 |
8.76% |
第六大事件 |
塵埃落定——達能、娃哈哈分手 |
797 |
7.81% |
第七大事件 |
規范進口食品檢驗——《關于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檢驗有關適用標準問題的公告》發布施行 |
781 |
7.65% |
第八大事件 |
瘋狂的大蒜——大蒜價格猛漲數十倍 |
615 |
6.03% |
第九大事件 |
避免潛在危害——《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發布施行 |
601 |
5.89% |
第十大事件 |
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行為——《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
496 |
4.86% |
第一大事件: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分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生產經營、食品檢驗、食品進出口、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十章,從各方面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09年7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經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7月20日正式施行,條例從三方面入手,保證食品安全法嚴格實施:一是進一步落實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事先預防和生產經營過程控制,以及食品發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二是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責,完善監管部門在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體制中的相互協調、銜接與配合。三是將食品安全法一些較為原則的規定具體化,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
第二大事件:堵塞漏洞,穩定稅收——《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發布施行
2009年7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2009年8月1日,《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規模較大,利潤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持續上漲或下降時間達到3個月以上、累計上漲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稅務機關重新核定最低計稅價格。
第三大事件:進出口新契機——東盟自由貿易區農產品實現零關稅
2000年11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國-東盟自貿區構想,得到東盟各國領導人積極響應。2002年11月,中國與東盟簽署《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自此正式啟動。2004年1月,自貿區建設先期成果——“早期收獲計劃”開始實施。根據該計劃,中國與東盟在簽訂貨物貿易協定前,先削減近六百種農副產品關稅,以提前享受自由貿易的好處。2004年11月,中國與東盟簽訂《貨物貿易協議》,并于2005年7月開始相互實施全面降稅;2007年1月,雙方就服務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并于當年7月開始實施。2009年8月,雙方就相互開放投資市場簽署《投資協議》。至此,圍繞自貿區展開的主要談判全部完成。2010年1月1日,經過10年努力,涵蓋19億人口、1400萬平方公里土地的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正式建成,中國與東盟各成員國間的經濟合作掀開嶄新一頁。
第四大事件:國內食品行業最大宗交易——中糧、厚樸61億元入主蒙牛
2009年7月6日,中國最大的糧油食品企業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集團”)宣布聯手厚樸基金以港幣每股17.6元的價格投資61億港幣收購蒙牛公司20%的股權。中糧集團與厚樸投資共同組建一家新的公司,分別向蒙牛認購新股,以及向老股東購買現有股份,新公司在分別完成相關收購后將持有蒙牛擴大后股本的20%,成為“中國蒙牛”第一大股東。這筆迄今為止中國食品行業最大宗交易,使得中糧集團以高起點進軍乳品行業,發揮其全產業鏈食品企業優勢,實現中糧現有食品類與乳業在品牌消費品業務上的協同,從而大大提升中國食品在全球市場中的整體競爭力。2009年8月27日,牛根生辭去蒙牛乳業主要營運附屬公司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蒙牛)董事會的董事長職務,但仍然擔任內蒙古蒙牛董事一職,并轉任母公司中國蒙牛董事會主席。中糧集團總裁于旭波以非執行董事的身份被獲委任為內蒙古蒙牛董事會的董事長。
第五大事件:違法廣告戴緊箍咒——《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2009年9月8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禁播下列廣告: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的廣告;煙草制品廣告;處方藥品廣告;治療惡性腫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藥品、食品、醫療器械、醫療廣告;姓名解析、運程分析、緣份測試、交友聊天等聲訊服務廣告;出現“母乳代用品”用語的乳制品廣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廣告。禁止廣告中含有下列內容: 使用絕對化語言,欺騙、誤導公眾,故意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的;商業廣告中使用、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使用、變相使用國家領導人、領袖人物的名義、形象、聲音、名言、字體或者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形象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健康資訊類廣告中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醫生、專家、患者、公眾人物等形象做療效證明的。
第六大事件:塵埃落定——達能、娃哈哈分手
1996年,達能、娃哈哈聯姻,金加投資有限公司(達能與百富勤共同投資)與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資,組建合資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51%、39%和10%。1998年,達能獲得娃哈哈合資公司51%的控股地位。2007年4月,娃哈哈達能糾紛公開化,達能公司被曝欲以40億元人民幣的低價并購娃哈哈非合資企業。2007年5月9日,達能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8項仲裁申請。2007年6月7日,宗慶后辭去娃哈哈合資企業董事長職務。隨后雙方拉開了國內外法律訴訟戰。2009年9月30日,在北京希爾頓酒店,娃哈哈和達能舉行了和解協議的簽約儀式,雙方聲明:達能和娃哈哈將終止其現有的合資關系。達能已同意將其在各家達能-娃哈哈合資公司中的51%的股權出售給中方合資伙伴。和解協議執行完畢后,雙方將終止與雙方之間糾紛有關的所有法律程序。至此,歷時近三年的“達娃之爭”終于畫上了句號。
第七大事件:規范進口食品檢驗——《關于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檢驗有關適用標準問題的公告》發布施行
2009年7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施行《關于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檢驗有關適用標準問題的公告》,公告中列出了《進口食品及對應適用標準目錄》、《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對應適用標準目錄》、《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香料及對應適用標準目錄》,規定凡是進口列入這些目錄的產品,入境時可直接到進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同時,公告對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進行了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前已有進口記錄但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布實施之前,按照原進口記錄中指定的標準實施檢驗;首次進口公告之外的食品,經判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商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的安全性評估材料;獲得進口許可的,進口商持衛生部頒發的許可文件向進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第八大事件:瘋狂的大蒜——大蒜價格猛漲數十倍
2009年,我國大蒜主產區蒜價瘋長數十倍,2009年11月26日,CCTV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節目以《游資瘋炒大蒜:裝卸工一筆凈賺50萬》報道了我國大蒜主產區蒜價瘋長的盛況。2009年12月10日,CCTV農業頻道聚焦三農節目以《大蒜價格暴漲背后》深入探討了蒜價瘋長的原因。據了解,今年大蒜價格高位運行主要受產量影響。由于2008年全國大蒜種植面積普遍增加,形成市場供大于求,使蒜農、中間的經銷商和出口商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失,結果直接導致了2009年全國的大蒜種植面積減少了320多萬畝,主產區大蒜種植面積減少約30%。此外,甲流蔓延,由于部分民眾認為大蒜能夠殺菌、消毒,甚至能避免感染甲流,這對大蒜價格的上揚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2009年11月16號,中國工程院院士、中華醫學會會長鐘南山對“吃大蒜防甲流”的說法進行了回應,大蒜確實有殺菌的作用,但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大蒜有預防甲流的功效。
第九大事件:避免潛在危害——《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發布施行
2009年4月1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2009年12月01日起正式施行。新標準范圍由聚乙烯材質制成的自粘保鮮膜擴大至其他塑料材質制成的自粘保鮮膜,包括以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樹脂為主要原料通過單層擠出或多層共擠的工藝生產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與原標準相比,新標準增加了對原料的技術要求,對于使用的樹脂要求必須為食品級原料,所使用的添加劑和用量也必須符合GB 9685的規定。同時要求,對質量含量1%以上的各類添加劑,應標識具體名稱或化學結構式,且保鮮膜應標識凈卷重公稱值和食品用字樣。對于聚氯乙烯(PVC)材質的保鮮膜,應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需要指出的是,PVC保鮮膜仍可用于包裝蔬菜。
第十大事件: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行為——《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2009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施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申請流通許可證需要4個條件包括要有安全的場所,有相應的消毒、通風、防腐、防塵、防蠅等設備或設施,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和制度,具有合理的工藝流程。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商家,都應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然后再申請營業執照,否則不得經營。但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廠家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以及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如果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工商不但不予受理,申請人在一年內還將不得再次申請。如果商家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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