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第二屆捕撈漁具專家委員會成立暨《全國海洋捕撈準用漁具目錄》審定會議舉行
來源: 作者: 時間: 2019-03-06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第二屆捕撈漁具專家委員會成立暨《全國海洋捕撈準用漁具目錄》審定會議在杭州舉行,會上,宣讀了《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二屆農業農村部捕撈漁具專家委員會名單的通知》,全體與會專家對《全國海洋捕撈準用漁具目錄》進行了審定,漁業漁政管理局韓旭副局長參加會議。
會議全面回顧了原農業部第一屆捕撈漁具專家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充分肯定了委員會發揮的作用。通過各位專家委員的認真工作,我國漁具管理政策制定和制度完善支撐能力進一步加強,同時,漁具評估與鑒定、違規漁具公益訴訟相關技術服務能力得到了進一步強化。
會議還對我國漁具管理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漁具管理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看似一件簡單的業務工作,實際上與漁業資源現狀和管理情況密切相關。我國漁船數量多、捕撈強度大、使用違規漁具情況嚴重,加之海洋環境污染、各類圍海造地、工程建設等原因,海洋漁業資源嚴重衰退,而資源衰退又進一步加大了漁具管理的難度。雖然通過近幾年的清理整治工作,漁具管理面臨的形勢有所好轉,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
會議還要求,新一屆捕撈漁具專家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特別是要利用好互聯網新媒體覆蓋面廣、投放精準等特點,大力宣傳漁具管理制度。同時,要繼續加強捕撈漁具漁法相關理論技術研究,開展多海域、不同作業方式和各地漁民可承受能力調研,加強與漁業企業、漁民、漁具生產企業、基層執法部門的溝通交流,充分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進一步完善全國海洋捕撈準用漁具目錄,加快建立健全漁具準入制度,積極配合立法部門做好對《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明確漁具準入制度的法律地位,細化漁具執法管理具體規定、處罰標準,為加強管理和執法提供法律支持和技術支撐。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作用,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解決監管難題,逐步推行漁具電子標識,建立健全漁網具從生產、使用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可追溯管理制度。推動沿海各省(區、市)建立健全地方特色漁具管理制度,逐步構建國家和地方漁具管理一體化網絡,為規范捕撈漁具漁法管理,更好地養護我國的水生生物資源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農業農村部第二屆捕撈漁具專家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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