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開始,我國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將按照不同緯度陸續展開。農業部決定,今年對休漁范圍、時間和作業類型等現行規定不做調整。
農業部在日前發出的關于加強今年海洋伏季休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漁業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漁業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強休漁期間的港口監管和海上檢查工作,尤其要加強對北緯35度和北緯26度30分附近海域、閩粵交界海域及其他省際間交界海域等敏感海域的海上現場執法管理,依法查處各類違規行為。同時要高度關注休漁期間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休漁期間漁民的生產生活,以確保漁區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