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7日電(記者林紅梅)從2004年6月中旬起,我國的交通、公安部門執法人員將統一口徑,統一標準,統一行動,開展路面執法行動,對所有的超限超載車輛進行集中治理。
交通部公路司有關負責人說,目前,超載治理處于宣傳和準備階段。司機們正進行“大噸小標”車輛恢復噸位工作,各有關部門
正加緊配備治理超載的站點以及稱重設備、卸貨場地等準備工作。
從6月中旬起,將對所有的超限超載車輛進行集中上路治理。治理中堅持以卸載為主,不消除超載超限行為不放行。
這位負責人說,在治理中,要區別對待不同車輛。對重量不超的不可解體物品和冰箱、彩電、汽車等規則尺寸物品的運輸車輛,不予卸載;對蔬菜瓜果等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油汽等化學危險品專用運輸車輛,原則上不實施卸載措施。但要實行現場告誡、登記,并把違章情況通報車輛源頭地有關部門處理。對于超限超載登記超過3次的,由源頭地交通部門取消其經營性運輸從業資格。
這次活動將持續到明年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