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2日,接群眾舉報,南通市東海糧油有限公司在其銷售的菜油中摻入大量棕櫚油。江蘇省南通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稽查支隊原副支隊長楊璇,帶隊進行了此案的稽查。
“這是一個典型的摻雜摻假的案件,我是該案承辦人。樣本經(jīng)國家食品檢測中心〈上海〉檢驗,摻雜比例達25%,庫存共計32噸,貨值19萬多。”楊璇表示。
隨后,南通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南通市東海糧油有限公司在其銷售中摻雜摻假菜油行為作出了貨值金額兩倍共計39.04萬元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3358元、沒收摻雜摻假的菜油18噸的行政處罰。
但是,在南通東海糧油用棕櫚油做食用油被曝光后,使用棕櫚油調(diào)和成植物油的行為并沒有在食用油市場上消失。因為每噸7200元的棕櫚油與14000多元/噸的花生油的差價造就巨大的利潤空間,讓一些商家利令智昏,竟置法律于不顧。
“棕櫚油的價格相比其他植物油來說便宜,而且無色無味,主要用于油炸方便面,但是一些不法的食用油企業(yè)卻用于做調(diào)和油。但是在檢測方面很難鑒別出來。”負責糧油檢測標準起草的河南工業(yè)大學教授張玉榮對本報表示。
“夏天的時候,一些廠家用棕櫚油、花生香精來調(diào)和花生油,有的花生油里面根本不含一點花生油,有的含有一部分花生油,到了冬天的時候,他們就用棉籽油或大豆油來進行勾兌。低于50元/5升的花生油都是假油,因為它遠遠低于成本價,花生油的成本價在每5升60元~70元之間。”一位食用油企業(yè)的內(nèi)部員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