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貿易部發布的一份正式通知稱,印尼貿易部建議將煤炭及棕櫚油出口商使用國內保險公司的規定推遲至5月31日,因為出口商或出口地區的買家需要時間來調整及遵守這些政策。
印尼貿易部補充說,一些出口國家也有相關的政策,因此需要時間進行談判。這是印尼第三次推遲實施該規定。印尼貿易部2017年10月份首次頒布這一規定,計劃于2018年8月份實施,后來推遲到今年2月1日。行業人士稱,政府給印尼煤炭出口商一個月的過渡期,推遲到了2月28日。印尼煤炭開采協會執行董事Hendra Sinadia稱,出口商對政策及文件仍有許多的疑惑。他補充說,該規定依然有效,但是試用期將延長到5月31日。一位新加坡貿易商稱,一些小保險公司也收取較高的保費。迄今為止,此事對煤炭和棕櫚油價格的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