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通知
農牧函[1998]7號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和《新獸藥及獸藥新制劑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審核,批準上海醫科大學、上海先鋒藥業公司、杭州大觀山獸藥廠聯合申報的“那西肽”、“那西肽預混劑”為三類新獸藥,并核發《新獸藥證書》。現發布其質量標準,請各地遵照實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
農牧函[1998]7號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和《新獸藥及獸藥新制劑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審核,批準上海醫科大學、上海先鋒藥業公司、杭州大觀山獸藥廠聯合申報的“那西肽”、“那西肽預混劑”為三類新獸藥,并核發《新獸藥證書》。現發布其質量標準,請各地遵照實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