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部下發了《關于對鰻魚病害防治員實施“就業準入”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幾年由于鰻魚養殖條件和環境變化的影響,部分地區鰻魚的病害不斷發生,而目前一些鰻魚病害防治人員由于未經過系統培訓,對我國藥政管理缺乏了解,造成用藥不規范的現象時有發生。為提高鰻魚養殖病害防治員的整體素質,規范行為,確保養殖鰻魚出口優勢,根據國家實施就業準入制度的有關要求,農業部決定對從事鰻魚病害防治的工作人員實行“就業準入”試點。試點實施對象為各級水產技術推廣、科研、教學、生產單位從事鰻魚養殖病害診斷、開方、治療的專業人員和今后擬從事鰻魚養殖病害防治的各類專業人員。其主要職責是:鰻魚病害的防治、診斷、治療、對鰻魚病魚的無害化處理和鰻魚疫情報告。
通知要求2003年1月份開始組織培訓,并進行職業技能鑒定, 2003年12月31日全部達到持證上崗,2004年1月1日起沒有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鰻魚的病害防治和相應的藥品銷售工作。此項試點工作由農業部漁業職業技能指導站和中國漁協鰻業工作委員會按照“水生動物病害防治員”的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