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企業:
由于國家質檢總局搬遷新辦公地點,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的通訊地址也隨之變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的辦證通訊地址
2002年12月20日后辦證通訊地址變更為: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國家質檢總局動植物檢疫審批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8,查詢電話:010-82260569,82260570。
二、寄送申請表及許可證的方式
《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請一律采取寄送方式。請申請單位不要派人直接到質檢總局報送申請表或領取《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申請單位以外的第三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代辦檢疫審批手續。
申請單位應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以信函、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寄至國家質檢總局,并在信封上標明“檢疫許可證申請表”。質檢總局收件后,按《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在30個工作日內盡快辦理,符合檢疫要求的簽發許可證,不符合要求的簽發《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申請未獲批準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
許可證或通知單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寄回申請單位。寄送方式主要有:
(一)免費平信郵寄;
(二)由申請單位收到快件后自付郵資(目前,僅限于開通此項郵政業務的上海、大連、廣州等地,以后視郵政開通此項業務的情況逐步擴大);
(三)申請單位委托代辦特快專遞并自付費用;
(四)集中免費平信郵寄到申請單位所在地直屬檢驗檢疫局,由申請單位自行前往領取。
請申請單位在郵寄申請表時注明郵遞許可證或通知單的方式,未注明的一律按平信免費郵寄。
作出上述規定,目的在于規范申請和審批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防止不正之風,提高檢疫審批工作水平。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國家質檢總局所有部門及下屬單位從未在辦理檢疫許可證手續中設立任何加急服務,也不收取任何加急業務費。各申請單位若發現此類事件請向國家質檢總局舉報,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二)《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可到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查詢,網址是: http://www.aqsiq.gov.cn 。
特此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動植物檢疫監管司
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