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農業部
農市發[2004]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廳(局、委):
我國傳統中秋佳節和55周年國慶即將來臨。做好食用農產品產銷工作,保證上市產品數量充足、品種豐富、質量安全,讓人民群眾放心消費,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的具體體現。各地要高度重視,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精神,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以質量安全為重點,以穩定供應為目標,統籌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實,確保廣大城鄉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源頭控制,凈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環境
要加大對食用農產品的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生產過程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強化環境監測與治理,加強動植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引導農民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生產技術規程,推動農產品無公害標準化生產與加工。
二、強化檢驗檢測,保證上市產品質量安全
要積極推行市場準入制度和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溯制度。按照企業自檢與主管部門抽檢相結合,快速檢測與定量檢測相結合的辦法,重點加強對生產企業、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的檢驗檢測工作,完善檢驗檢測制度,把好產品上市關。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上市銷售,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三、嚴格認證產品監管,促進品牌產品銷售
按照相關產品質量認證和標識管理辦法,加強對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管理,確保使用這些標識的產品的質量安全。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種假冒和亂用質量認證標識的行為。抓住發展節日經濟的有利時機,組織宣傳和營銷促銷活動,搞好認證產品專銷區、專銷柜建設,鼓勵和支持優質品牌產品擴大銷售。
四、搞好市場監測,促進產銷銜接
要密切關注市場變化,進一步完善市場供求、價格行情和質量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分析和發布工作,積極引導產銷銜接,保持市場供應和價格的平穩運行。要加強市場調研,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中秋、國慶期間食用農產品穩定供應和放心消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二ΟΟ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