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目標
緊緊圍繞農業部門主體職能任務,以“兩個千方百計、兩個努力確保”為總目標,突出兩個重點方面。一是以農獸藥殘留、飼料安全、投入品安全使用準則、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農產品產地環境要求等為重點,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制修訂;二是圍繞《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確定的主導產品,依托農業科技最新成果,以種質資源保護與苗種繁育、動植物疫病防控、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農產品品質規格、農產品包裝標識、貯藏保鮮等為重點,加快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技術標準的制修訂。與此同時,強化標準的技術審查、宣貫培訓、跟蹤評價和復查評審。對技術要求高、工作量大的重大項目,實行分年度實施、按進度撥付項目資金的管理方式。
二、項目內容
(一)農業標準制定和修訂
1.產地產品安全類標準。包括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安全限量及檢驗方法,投入品安全使用準則,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農產品產地環境要求等標準或技術規范。
2.品質規格規程類標準。包括生產(加工)質量控制規范,種質種苗繁育規范,動植物疫病防控規范,農產品品質規格標準,“三品一標”質量控制和管理規范。
3.投入品管理和執法類標準。包括種子、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質量要求和農機作業質量評價與監理等技術規范。
4.農業資源保護利用類標準。包括動植物種質資源保護,植物新品種測試,農村能源綜合利用,外來生物防控等技術標準和規范。
5.其他農業系統需要在全國范圍統一的技術要求和規范。
(二)農業標準組織管理和配套支撐
包括農業標準制修訂的組織管理、技術審定和跟蹤評價,農業標準的印制、宣貫、培訓、信息傳遞和技術服務,農業標準的官方評議和國際標準的跟蹤研究,農業標準體系隊伍建設和相關農業質量標準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配套支撐類項目。
資金使用方向按照財政部、農業部《農業行業標準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農[1999]418號)執行,主要用于農業標準的擬訂、驗證、修改、審定以及標準的審查、清理、宣傳、研究等方面。
(三)農產品加工國際標準跟蹤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完善標準跟蹤渠道,增加俄羅斯農產品加工標準跟蹤渠道。收集國際標準文本和草案約600份,動態信息6000條。加強對國際標準動態信息和熱點問題的深入分析,形成《動態參考》、《信息警示》和《要情通報》等報告,實現對突發事件的快速預警。針對國際組織、南美地區、農產品加工“碳標簽”標準及水產加工、果蔬罐頭加工、畜產加工3個主要農產品加工行業開展國際標準專題跟蹤研究工作,形成年度專題研究報告,并整理匯編形成《2011年農產品加工國際標準跟蹤研究》專題報告。對發達國家標準體系和監管體系進行研究,完成歐盟農產品加工標準框架體系及監管體系研究報告。改造標準跟蹤信息網站,擴展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共享功能,開展網絡安全監管與防護;加強企業服務,開展針對性的標準咨詢服務;多渠道發布跟蹤信息和研究結果,提升國際標準跟蹤與公共服務平臺社會影響力。
三、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當在一年內完成。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與申報項目相關的專業背景和科研基礎,有配套的技術、設備及人員條件。
(二)項目首席專家應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具備農業標準化知識,熟悉標準制定修訂要求,并能對標準項目進度、質量及經費使用負全責。
(三)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對農業標準專項經費管理熟悉,能確保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在歷年審計結論中無違規記錄。
四、申報方式和程序
(一)承擔農業標準制定和修訂及農業標準組織管理和配套支撐任務的,項目申報主要依據《2013年農業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項目申報目錄》(見附件40-1),《目錄》以外其他急需制定的標準項目,也可以按程序申報。請各申報單位抓緊按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格式見附件40-2),一式四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9月28日前將申報的項目實施方案報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指定的相關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見附件40-1)。
部各業務對口司局要及時組織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對申報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初審,于10月10日前將初審合格、擬推薦立項的項目實施方案及項目匯總表報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綜合審定。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對擬制修訂標準項目進行統籌規劃和綜合審定,委托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符合立項條件的項目,納入2013年農業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計劃草案,報請部領導審批,以農業部文件形式下達計劃,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代表農業部在項目實施方案上簽署審定意見。經批準的項目及項目實施方案,返還各項目申報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作為項目組織實施和考核驗收的依據執行。未批準的項目,實施方案不返還申報單位。
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形成標準送審稿或相應的驗收材料報對應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進行初審。屬于標準制定和修訂的項目,部各業務對口司局應當依托各業務對口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在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標準的審定,并在審定后10個工作日內將全套報批材料報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標準處 方曉華;聯系電話010-59192387,59193315(傳真);電子郵件:scszlc@agri.gov.cn。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質量標準處 王艷;聯系電話010-59199375,59199377(傳真);電子郵件:wy5082@126.com。
(二)承擔農產品加工國際標準跟蹤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任務的,請有關部門(單位)指導項目單位填制項目實施方案,并報送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3份。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科教質量處 梁漪;聯系電話010-59192713,59192036(傳真);電子郵件:nybncpjg@163.com 。
附件40-1: 2013年農業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目錄(飼料部分)
附件40-2:2013年農業行業標準制定與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