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牧、農業)廳(委、局、辦)、飼料工作(工業)辦公室,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國務院修訂,已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配合《條例》實施,我部制定發布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指導各級畜牧飼料管理部門、飼料企業準確理解《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做好飼料行政許可和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實施的重要意義
飼料是養殖業的物質基礎,其數量安全和質量安全直接關系養殖業穩定發展、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眾健康。近年來,我國飼料行業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暴露出生產企業小、散、亂現象突出,非法添加“瘦肉精”案件時有發生等問題,迫切需要健全完善飼料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嚴格行業準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安全。
二、貫徹落實《條例》的總體要求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條例》實施為契機,以保障飼料質量安全為目標,將貫徹落實《條例》作為“十二五”飼料工作的核心任務,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夯實基礎、嚴格準入,強化監管、從嚴執法,努力規范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促進飼料行業向規?;藴驶⒓s化方向發展,全面推進我國由飼料大國向飼料強國轉變。
三、加強《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制度建設和工作落實兩手抓,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把任務和責任分解、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崗位。要積極爭取支持,在監管機構建設、監測經費爭取、執法裝備改善等方面創新思路、整合力量、取得突破。要按照《條例》要求,建立健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專家審核委員會和專家審核制度,積極推進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明確執法職能,全面提高監管能力。
四、準確把握《條例》貫徹實施的核心和重點
此次《條例》修訂,強調了飼料生產企業、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各級畜牧飼料管理部門要認真領會《條例》立法主旨,將行業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點轉到提高門檻、減少數量,轉變方式、增加效益,加強監管、保證安全上來,按照《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要求,嚴格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準入審核,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切實保障飼料產品質量安全。
五、做好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換證換號工作
(一)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2012年12月1日前,已經取得飼料添加劑或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可在原證有效期內繼續生產;12月1日起,申請設立、續展、增加許可內容、生產場所遷址的企業,按照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要求進行審核;12月1日前,各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已經受理的生產許可申請,可依照原許可規定繼續辦理;企業因申報材料審查或現場審核未通過導致申請被退回,且再次提交申請日期超過12月1日的,按照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要求進行審核。
?。ǘ┗旌闲惋暳咸砑觿┥a許可。為進一步加強對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的管理,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由一種或一種以上飼料添加劑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屬于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飼料添加劑產品作為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管理;2012年12月1日起,申請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要求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農業部核發相應的生產許可證;企業在取得生產許可證后,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申請并獲得相應的產品批準文號。
(三)飼料生產許可。2012年12月1日起,申請設立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和單一飼料生產企業,按照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要求進行審核;12月1日前,已經取得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的飼料生產企業,可憑原審查合格證或安全衛生合格證繼續生產至2014年6月30日;逾期未獲得飼料生產許可證繼續生產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處理。根據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規定,不再需要辦理生產許可或淘汰禁用的產品,此前獲得的相關許可證明文件失效。
(四)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批準文號許可。2012年12月1日起,申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批準文號,按照修訂后的《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要求進行審核;12月1日前,已經取得批準文號的產品,企業可以繼續使用該文號;企業的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該文號失效;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續展后,企業應當為其產品重新申請產品批準文號。逾期未獲得批準文號仍繼續生產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處理。
六、規范飼料原料使用
2013年1月1日前,飼料企業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按照修訂前的《條例》相關規定管理;1月1日起,飼料企業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均應當屬于《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和《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所列品種。飼料生產企業使用限制使用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飼料時,還應當遵守《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等限制性使用規定。
農業部辦公廳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