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昨日發出通知,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數量、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中的有關規定,將對2007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進行再分配。
通知要求,持有2007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
通知稱,發改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發改委、商務部在分配2008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
根據通知,發改委、商務部將按照網上申報的順序對用戶交回的配額進行再分配。10月1日前將關稅配額再分配的結果通知到最終用戶。通知稱,當符合條件的申請數量總和大于關稅配額再分配量時,根據《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的有關規定,按照先來先領的原則進行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