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表示,將按照合作協議確定的內容和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信息共享,強化政策磋商,密切工作配合,完善合作機制,共同努力,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繁榮城鄉市場,確保全國農產品市場穩定運行,特別是糧食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合作框架協議》明確兩部門合作的目的是發揮雙方在各自領域的優勢,增強互補性,形成發展合力,進一步做好“三農”工作,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合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加強農產品流通布局和生產布局的銜接。雙方在優化流通和生產布局,平衡發展各類產地、銷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市場建設運營,指導市場提檔升級,促進農產品有序、合理流通方面進行更緊密的合作。近期重點支持在主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建設若干大型專業性農產品批發市場。
二是加強大型連鎖企業與農業生產基地的對接。雙方在“農超對接”方面深化合作,選好對接主體,選擇實力強、信譽好、經營管理規范的企業作為農業生產基地的供貨對象,選擇規模較大、產品質量和產量能滿足企業要求的農業生產基地作為企業的供應商,打造穩定的產銷關系,促進農民增收。
三是加強商品生產和市場消費需求的銜接。雙方加強農產品市場供求分析,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時發布市場需求變化情況、種植養殖建議,以及相關預警信息,指導農民按照市場需求進行生產。雙方聯合舉辦重要農產品展會活動,協同組織鮮活農產品應急促銷活動,建立解決“買難”、“賣難”問題的協調機制。
四是加強農產品流通標準化建設。雙方共同制訂一批蔬菜等農產品購銷標準,并通過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推廣農產品購銷標準,鼓勵批發市場、連鎖企業、加工企業、生產基地等率先采用標準,提高農產品質量。開展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鼓勵推行產地準出證明制度。
五是加強肉品安全監管協作。雙方共同推動畜禽養殖企業和屠宰企業向規?;藴驶?、產業化、信息化、低能耗及科學防疫方向發展,建立畜禽屠宰監管信息和畜禽養殖記錄信息、質量檢測信息等共享機制,實現肉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與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系統對接,推動定點屠宰企業與畜禽養殖場“場廠掛鉤”。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加強溝通與合作。
六是推動農產品品牌建設。雙方通過“一村一品”、“農超對接”等項目,共同培育一批具有鮮明地方特點的農產品品牌,提升我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產品附加值,提高經濟效益。
七是互通農產品市場信息。雙方互通農(畜)產品種植面積、產量(存欄量)、農產品市場價格、供求等相關信息。增強對市場狀況的分析能力,使農產品上下游產業鏈貫通,保證農產品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八是加強農業貿易工作。雙方共同研究農產品貿易促進政策,在對外農業貿易談判、農產品進出口政策協調、農產品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建設、農產品產業損害調查、農業貿易調整援助、農業領域援外項目實施及外資進入國內農業領域的促進及管理等方面加強工作配合,努力提高我國農業貿易管理水平。在境外農業資源開發合作部際工作機制下,推動農業“走出去”戰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