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屠宰場收“瘦肉精豬”罰10萬元追刑責
來源: 作者: 時間: 2011-05-05
今后,在飼料獸藥生產經營、畜禽養殖、畜禽屠宰、生鮮乳收購等環節,一旦查出有非法添加禁用藥物和物質的行為,相關單位和個人都將面臨嚴厲處罰。昨天,本市召開養殖領域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禁用藥物和物質工作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屠宰企業如收購非法飼喂“瘦肉精”的生豬,除沒收違法所得外,最高可罰款10萬元;還將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瘦肉精”即鹽酸克倫特羅喂養的豬,拱背收腹、肌肉結實,瘦肉最多能占到全身肉質的7成,因此被稱為“健美豬”。瘦肉雖多,但“健美豬”體內殘留的鹽酸克倫特羅,對人體很有害,因此農業部等相關部門,已把它列入82種“禁止在飼料、動物飲用水和畜禽水產養殖過程中使用的藥物和物質”名單。
針對養殖場飼喂“瘦肉精”,屠宰場收購“健美豬”等違法行為,本市將加大懲治力度。處罰力度究竟能有多大?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今后如發現企業在飼料生產經營環節,添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物和物質,將沒收違禁物質和藥品,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在獸藥生產經營環節,對向飼料企業銷售“瘦肉精”的獸藥企業或個人,將采取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的處罰;在畜禽養殖環節,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藥物和物質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除去養殖環節,在畜禽屠宰過程中,屠宰企業如收購“健美豬”等飼喂了違禁物品的畜禽,將被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在生鮮乳收購環節,生鮮乳收購者在生鮮乳收購過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處違法乳品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并吊銷許可證照。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稱,非法添加行為性質惡劣,對群眾身體健康危害大,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
上一篇 | 中國研究出改善生豬肉質新飼料
一周熱點
- 2019-08-30中央下發鐵令!19年限養令、禁養令撤銷!19年玉米生產者補貼確定,即將下發!
- 2018-08-05智慧養豬驅動 ——首屆中國智慧養豬產業實踐峰會在京召開
- 2018-03-27雙胞胎第三代教保料“健康三寶”掀起搶購狂潮:僅發布會當天銷售突破5000噸!
- 2017-10-11雙胞胎集團9月份銷量再創新高,突破86萬噸!
- 2018-04-092018飼料工業展覽會展商名錄
- 2018-10-26中國飼料工業協會關于發布《仔豬、生長育肥豬配合飼料》《蛋雞、肉雞配合飼料》2項團體標準的通知
- 2015-11-02雙胞胎集團推出“三胞胎”直銷大豬場
- 2018-03-08全國豬場大咖將齊聚三亞與雙胞胎集團共謀豬事
- 2017-11-20年銷量突破900萬噸,雙胞胎再現王者風采!
- 2019-03-26來2019河北飼料峰會 見證行業發展風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