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中央:應禁止在飼料添加劑中使用抗生素
網易財經2月28日訊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2013年全國政協提案建議,建立健全抗生素藥物殘留監控體系,完善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法規,對使用抗生素的種類、劑量進行嚴格的限制和規范,把抗生素藥物監控納入法制管理軌道。禁止在飼料添加劑中使用抗生素,規范處方用藥。
當前,養殖戶不合理使用甚至濫用抗生素的現象,已構成我國禽畜產品的安全隱患,威脅餐桌安全,危害人類身體健康,亟需引起高度重視。養殖過程中添加抗生素,早已成為業內被默認的“行規”。導致養殖業“濫用”抗生素物藥的主要原因有:
一、為了防治禽畜疫病,養殖者在養殖過程中大量使用抗生素。
隨著我國禽畜飼養集約化水平的提高、活體流通的增加,加上衛生條件差,禽畜疫病的發生較為頻繁。面對嚴峻的疫病風險,許多養殖場(戶)不得不加大違禁抗生素藥物的劑量為養殖禽畜“下猛藥”。同時,由于我國散戶養殖占50%左右,其中很多人缺乏科學養殖技術和獸醫知識,不了解抗生素的危害,僅憑經驗飼養,憑感覺用藥。
二、為了加快增重速率,在飼料中不合理添加抗生素。
因為動物長時間低劑量攝入抗生素可削弱胃腸內有害微生物,抑制、殺死致病菌,增強了抗病能力,同時刺激動物腦下垂體分泌激素,促進機體生長發育,從而加快增重速率。這也激勵著一些養殖場(戶)程度不同地在飼料中添喂抗生素。
三、飼料生產企業為了突出產品功效,使用抗生素。
從飼料加工到人類動物源性食品生產及儲運的整個鏈系,為了追求最大利益,有的生產企業為了突出產品功效,在飼料中添加了抗生素并在產品標簽上加以隱瞞,導致養殖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連續使用到禽畜出欄,造成抗生素在動物源性食品中的超量殘留。
四、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不健全,監管懲處的乏力。
因缺乏實質性的懲治措施,懲處力度小,違法成本極低,養殖者、飼料生產企業無所畏懼,部分養殖場(戶)長期大劑量使用抗生素或非法使用氯霉素、阿奇霉素等違禁抗生素藥物。
因此,建議:
一、建立健全抗生素藥物殘留監控體系,完善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法規,對使用抗生素的種類、劑量進行嚴格的限制和規范,把抗生素藥物監控納入法制管理軌道。禁止在飼料添加劑中使用抗生素,規范處方用藥。畜牧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養殖戶的監管,合理使用抗生素,嚴格執行休藥期。要在加工、銷售環節設立準入“門檻”,盡快完善“有抗畜禽產品”進入市場的“防火墻”,限制抗生素殘留超標禽畜產品進入市場。及時向社會提供動物源性食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控狀況,給消費者提供“無抗選擇”,使生產者在安全用藥、減少抗生素藥物殘留方面接受更廣泛的社會監督,以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同時,建立禽畜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和產地追溯制度,對亂用、濫用抗生素的養殖者以及“有抗食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加大處罰與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二、嚴格制定檢測標準,完善抗生素藥物殘留的檢測方法。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但對這些獸藥殘留檢測的標準方法還沒完全建立。而且,目前的檢測方法以高效液相定量檢測為主,缺乏快速篩選和確認方法,制約了抗生素藥物殘留監測工作的全面開展。為此,應盡快制定國家或行業標準,并在抗生素藥物殘留監測方法的研究、儀器、技術力量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盡早研制出快速、準確、簡便的檢測方法
三、提高家禽養殖業的科技支持,減少對抗生素的依賴。
應加大對抗生素替代品研究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養殖場(戶)主動放棄飼用抗生素,采用替代產品進行綠色養殖。畜牧主管部門要做好優質禽畜品種的選育及推廣,積極推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治技術,深入普及科學飼養與防疫的專業知識,改善養殖環境、加強疫苗管理、合理用藥,嚴格抗生素的使用量,堅持無毒、安全、高效生產。
四、廣泛宣傳,正確認識濫用抗生素的危害性。
社會各界,特別是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危害性的宣傳,提醒消費者警惕“禍從口入”,從而選擇購買安全“無抗食品”,迫使廣大養殖場(戶)科學合理使用抗生素、遵守休藥期的規定。
一周熱點
- 2019-08-30中央下發鐵令!19年限養令、禁養令撤銷!19年玉米生產者補貼確定,即將下發!
- 2018-08-05智慧養豬驅動 ——首屆中國智慧養豬產業實踐峰會在京召開
- 2018-03-27雙胞胎第三代教保料“健康三寶”掀起搶購狂潮:僅發布會當天銷售突破5000噸!
- 2017-10-11雙胞胎集團9月份銷量再創新高,突破86萬噸!
- 2018-04-092018飼料工業展覽會展商名錄
- 2018-10-26中國飼料工業協會關于發布《仔豬、生長育肥豬配合飼料》《蛋雞、肉雞配合飼料》2項團體標準的通知
- 2015-11-02雙胞胎集團推出“三胞胎”直銷大豬場
- 2018-03-08全國豬場大咖將齊聚三亞與雙胞胎集團共謀豬事
- 2017-11-20年銷量突破900萬噸,雙胞胎再現王者風采!
- 2019-03-26來2019河北飼料峰會 見證行業發展風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