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窗效應”揭示的規律
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進行了一項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的一輛停在加州帕洛阿爾托的中產階級社區;而另一輛停在相對雜亂的紐約布朗克斯區。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輛,他把車牌摘掉,把頂桅打開,結果當天就被偷走。而放在帕洛阿爾托的那一輛,一個星期也無人理睬。后來,辛巴杜用錘子把那輛車的玻璃砸了個大洞,結果僅僅過了幾個小時,這輛車的玻璃就出現了好多洞,不久它就不見了。
這個實驗被稱為“破窗實驗”。該實驗揭示了人們的一種慣性思維:對于已經壞了的東西,留著也沒有用,讓它更壞一些也無妨。對于完美的東西,人們都會自覺地去愛護它,舍不得去破壞它。對這個實驗的解讀被心理學家稱為“破窗理論”。
以這項實驗為基礎,美國的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提出了一個“破窗效應”理論,犯罪學家凱琳曾發現有一座非常漂亮的大樓,有一扇窗戶的玻璃被打破了,那扇破窗戶與整座整潔美麗的大樓極不協調。不久,她又驚奇地發現:大樓上的那扇破窗戶不但沒有得到及時修繕,還多了幾個帶破玻璃的窗戶。這一發現,使她忽然有所悟: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個建筑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修繕,那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破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就會滋生犯罪。這就是凱琳著名的“破窗理論”。
“破窗效應”更多的是從犯罪的心理去思考問題,但不管把“破窗效應”用在什么領域,角度不同,道理卻相似:環境具有強烈的暗示性和誘導性。對于任何一個破壞規定的行為,哪怕是極其偶然的、個別的、輕微的,也都是對管理秩序的損害。如果對這種行為不聞不問、反應遲鈍或糾正不力,其實際后果就是縱容更多的人“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那么用不了多長時間,各類有損公共秩序的行為,就會如雨后春筍般地滋生出來。這將對正常的社會秩序形成劇烈的沖擊,并導致社會在某種程度上陷入無序狀態。
同時,“破窗理論”揭示了管理的一個重要規律:即任何一種不良現象的存在,都在傳遞著一種信息,這個信息必然會導致這種不良現象的無限擴展。
良好的秩序需要有人不斷地維護,管理者應不辭辛苦地去糾正和修繕每一次被打破的“窗戶玻璃”。如果被打破的第一個窗戶無人修繕,大樓的破窗戶越來越多,給人造成了一種秩序混亂、無人管理的感覺,不良現象就乘虛而入。
從更深層次來說,錯誤的行為沒有得到及時糾正,其他人就把這種錯誤理所當然地接受了,久而久之,正確認識受混淆,是非分辨能力下降;即使一些人當時對此種錯誤行為有所認識,由于管理者置之不理,也沒有采取必要措施,就會在被管理者心理上產生暗示性作用,錯誤的發生就成了無所謂的事,在廣大被管理者中就將產生輻射作用,正氣受抑制,邪氣滋長,由此在管理中產生“破窗效應”,對管理工作造成無可估計的不良后果。
二、“破窗效應”的啟示
1.用好“顯微鏡”,深入查找問題,防微杜漸
顯微鏡具有透視效應。我們在抓管理工作中,要把細微的、不易發現的、容易被忽略的隱患苗頭,通過放大成形于大庭廣眾之下,逐一曝光暴露。針對存在的問題,剖析深層次原因,制定針對性措施,認真抓好整改,真正把各種問題和矛盾化解在最前端,把各類隱患和苗頭消除在萌芽狀態。“破窗效應”告訴我們,把握環境的暗示和誘導的作用是異常關鍵的。對于影響深遠的“小過錯”,小題大做的處理非常必要。古人云:“天下之事,以漸而成;天下之事,因積而固”,一些事故案件的發生,絕非一時之誤,一念之差,而是積小成大,積久成疾,一朝爆發而已。
細節決定成就。管理的關鍵在于注重細節,精于細微,方能提高管理水準。要見微知著,防微杜漸,在抓苗頭、抓養成、抓細微上下工夫、用力氣。以細求實,嚴抓細微,鍥而不舍,堅持不懈,就能提高管理效益。
老子曾說:“天下難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細”,它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業,必須從簡單的事情做起,從細微之處入手。看不到細節,或者不把細節當回事的人,對工作缺乏認真的態度,對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這種人無法把工作當成一種樂趣,而是當作一種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熱情。他們永遠只能做別人分配給他們的工作,甚至即便這樣也不能把工作做好。而考慮細節、注重細節的人,不僅認真對待工作,將小事做細,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細節中找到機會,從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第一塊玻璃”破碎之前一定有細微的預兆,或許是玻璃上的一道細小的裂紋,或許是周圍環境的變化,管理者應當深刻把握這些細節,深層次挖掘成因,從源頭下手,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這就要求管理者在工作中要關注細節、把握細節,在細節上下大功夫,以細節抓好管理。
2.用好“多棱鏡”,及時發現問題,果斷處理
多棱鏡具有折射的功能。一束單一的光線進入能折射出七彩顏色,作為管理者,對于眼前檢查發現的問題,或是其他單位出現的問題,要學會舉一反三,引以為戒,由這個問題想到那個問題,由一個方面問題想到其他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隱患,及時查缺補漏,打好“預防針”,吃好“消炎藥”,降低安全工作成本。當看到別人的“窗戶破碎”時,管理者應當及時反思自身的管理有沒有出現“裂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是管理者應當具備的素質。
管理者在對待問題上要做到“經常”
管理者在日常的管理過程中,要正確對待問題,做到三個經常:一是教育要“經常”。覺悟不高、思想麻痹、喪失警惕等是事故的共性原因。所以要時刻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以形成“絕不能打破玻璃”的環境氛圍。二是檢查要“經常”。檢查是管理工作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檢查的目的是及時掌握安全的現狀和發展變化的趨勢,及時地發現不安全的隱患和問題,及時地修正管理工作中的偏差,保證管理目標順利實現。三是反省要“經常”。對于以往的教訓要經常回顧反思,時刻警惕,絕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疼”、“出了事,不怕事,事情過后就忘事”。
管理者在方式方法上要做到“尋律”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任何事物的發生、發展都具有一定的規律性,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只有善于研究和把握事故發生的規律,才能減少盲目性,掌握主動權,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益。具體體現在:在剖析中“尋律”,從發生的事故中吸取經驗,做到防微杜漸、舉一反三,有效減少事故發生的概率;在貫徹中“尋律”,加強對安全防事故措施的落實力度,做到警鐘長鳴,可以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安全防事故工作落實到實處離不開安全防事故措施的貫徹與執行,安全防事故工作扎實有效就必須實現由人治轉為法治。
管理者在查找問題上要做到“從嚴”
“從嚴”查找問題才能根治問題。“嚴肅查找”就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查找原因要“準”。事故定性不能隨人情走,不能只查客觀,不查主觀;不能只查部屬,不查上級;不能只查別人,不查自己;不能只查外圍,不查核心;只有把查事故的“心”定準了,才能為處理時的“硬”奠定良好的基礎。二是事故剖析要“深”。追查責任不能避實就虛,不能頭痛就在頭上找原因,腳痛就在腳上找原因,要對事故的發生有一個系統的思考,要從規律上、從領導的責任心上等諸多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才能糾偏補漏,才能真正“治本”。三是追究責任要“狠”。尤其對一些責任事故不能有任何的同情,該由誰負責就由誰負責,該是什么層次的處理就是什么層次的處理,需要“殺一儆百”的就必須“殺一儆百”,這樣才能引起公眾對事故的重視,才能真正地從事故中吸取教訓,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3.用好“平面鏡”,公正處理問題,樹好風氣
平面鏡顯示真實的圖像。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問題,要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既不能把問題縮小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已經發生的問題避重就輕、弄虛作假、隱情不報,導致錯失解決的最佳良機。也不能把小問題擴大化,把一般性問題普遍化,一概而論、以偏概全,不因一些小問題或者小失誤而全盤否定,挫傷和打擊被管理者工作的積極性,而影響管理工作在末端落實。
在管理工作中,無論是誰“打破玻璃”都應公正地受到處理,管理者自身也不應例外。作為一個管理者以身作則是最基本的素質,千萬不要為自己違反規范和制度找各種借口。“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話,是無法將規范和制度推人人心的。管理者如果違反了規范,只有當眾加重處罰,別無他法。
以身作則、嚴于律己,是管理者必備的品質,也是做好管理工作的起碼要求。管理者的自律精神就像一面旗幟,展示著一個組織的形象,影響著廣大被管理者的思想行為。管理者的威信,一般來自權力影響和非權力影響兩個方面。古人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講的就是非權力影響,即管理者的人品官德在其工作和生活中所發揮的無形作用。
4.用好“后視鏡”,督導整改問題,重在預防
后視鏡方便看到身后的情況。有些問題的整改、習慣的養成、正規制度的落實具有長期性、反復性,需要管理者不怕麻煩,盯著問題反復督導、反復整改、真正落實。要采取加強反饋、隨機檢查、回頭看等多種方式,加強檢查督導,對發現和指出的問題盯住不放,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撒手,制度不落實不放過。
一個正規、有序、科學的管理環境,有賴于一整套嚴格、成體系的制度。有了好的制度還遠遠不夠,制度只有被執行才有生命力。即使是一個一流的制度,如果只是“掛在墻上、停在嘴上”,其作用也無從體現。只有制度得到有力的執行,才能夠最大限度地防止“第一塊玻璃被打破”,即便是“第一塊玻璃被打破”了,也能保證其及時得到修補,從而避免“第二塊玻璃被打破”。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管理者在抓工作落實的時候一定要有預先的籌劃,也就是說要有抓工作的思路,而且思路一定要合理。管理者應該在“第一塊玻璃”破碎之前做好預想、預防,怎樣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發生以后怎樣依法有效處理,從而避免破壞性的擴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