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即Mobile Internet Plus的簡寫,意思就是基于移動互聯網之上,可以添加一切社會元素。這就是我們正在進入的移動互聯時代的基本特征,也意味著,不僅一切社會元素將因為移動互聯網而改變,移動互聯網還在創造各種新鮮的社會元素。
動互聯網時代,是對社會財富、市場結構、產業格局、品牌格局、富豪排行榜等的又一次重新洗牌。對時代的清醒認識,是獲取時代紅利的重要保證。
MI+時代不是微信時代,也不是一切都“微”(微信、微店、微支付、微博、微活動、微推送、微服務、微創新)的時代,這些是對MI+時代的重大誤解。MI+里的M,指的是Mobile(移動),而不是Micro(微細),MI+時代里不僅有“微”創新,更有“巨”創新,絕不會是一切都變成微細。認知及進入MI+時代,需要理解MI+時代的兩個基本特點:
市場結構形成三個世界。
從時代變遷看營銷模式,回顧過去30年,中國銷售渠道、消費模式、媒體結構等有三次變革創新,可以說發生三次革命,經歷三個世代,最后形成三個世界:第一次,2003年前,現代零售渠道(以KA、連鎖店、shoppingmall等形態)對傳統的批發流通渠道的革命;第二次,2003--2013年,平臺電商對商業地產零售的革命;第三次,即將到來的2014年,移動電商元年,微信商業化對平臺電商的革命。
三個階段不是簡單“代替”關系,而是“互補”的關系,我們的結論是:消費與零售的三個世界已經形成。這就是說,零售及整個流通市場的趨勢,不是誰替代誰,而是都要變,同時三個世界之間還會誕生意想不到的新組合。
三個世界各自誕生三種營銷模式:1、傳統的推拉結合(地躺拳/渠道為王)的營銷模式,2、電商化網上流量攔截的營銷模式,3、社交化電商營銷模式。
形象點說,實體零售時代,顧客攔截的戰場是賣場的貨架;在電商時代,顧客攔截的戰場是PC端的互聯網流量;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攔截顧客的戰場是智能手機等移動流量。
地躺拳(深度分銷+人海戰術)+高射炮(標王)的時代結束了,甚至傳統電商(開網店)也不再是唯一選項,移動互聯網時代,企業更多的機會去把握,有更大的空間去選擇、創新。
O2O是基本商業模式。
2003年,淘寶橫空出世,到2009年,平臺型電商(簡稱PEC--Platform E-Commerce)井噴式爆發,除淘寶(C2C)之外,先后出現服務型平臺電商(酒多網、也買酒、好樂買、一號店、唯品會、愛慕在線、銀泰網、上品折扣等),品牌網購型平臺電商(馬薩瑪索、麥包包、夢芭莎、西米網、優果網),線下搬線上型電商(百麗、JackJones、駱駝、羅萊家紡等)、團購電商(美團等千團大戰)等熱潮。
移動互聯網及相關技術(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的創新,真正實現(Anybody+Anything+Anytime+Anywhere)*Connected,即“人物時點”的自由“連接”。這是一幅巨大的社會生活場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基本商業模式,不是實體店,也不是電商,更不是手機購物,而是真正的O2O(線上與線上融合)。
O2O不僅是線上支付、線下消費,而是可以衍生出各種各樣的新商業模式。想一想如下消費場景:當你逛街或進超市時,可以線下看貨、線上支付、線下收貨,你在超市完成了購買,卻可以空手回家,4-8小時內,你購買的商品送貨上門,這樣的O2O難道不是對傳統零售的改造嗎?
在O2O的沖擊下,行業邊界會不斷消失、融合,所有的品牌都需要在三個世界之間重新規劃自己的銷售版圖,或者簡單說,用O2O技術打通三個世界,讓傳播、銷售、營銷在三個世界之中無縫連接。
這是MI+時代的基本特征與挑戰。這是一場其規模、深度都將超過現在想象的社會、商業、文化、生活的革命,每一個人都將以參與或者邊緣化的方式,與這個時代發生關聯。這就是移動互聯網力量可怕之處:它將裹挾一切,沒有例外。
時代的巨變是客觀的,但是企業或個人的應對及結果卻是主觀的,要么在時代挑戰下變成落伍者,要么把握機會享受時代紅利,就像當年不起眼的倒爺、打工仔、創業者、電商商戶,實際上都是搭上時代列車,最后成為富豪、新品牌的搖籃。理解并積極行動,是獲取時代紅利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