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糧食和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簡評
12月28日,《出入境糧食和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頒布,從現貨的角度說,這一辦法的出臺可能不亞于轉基因細則出臺的意義。文件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對入境糧食和飼料實行檢疫審批制度,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在簽訂貿易合同前辦理檢驗審批手續。程序是直屬檢驗檢疫機構審查后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批。文件規定,使用船舶裝載入境的糧食和飼料,經檢驗檢疫機構在錨地對貨物表層檢驗檢疫合格后,方可進港卸貨;文件還規定,入境糧食和飼料經檢驗不符合有關檢驗要求,但可進行有效技術處理的,無法進行技術處理,或經技術處理后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特別是發現土壤或檢疫性有害生物,且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的,作退回、銷毀處理。據了解,進口大豆,特別是南美大豆在前期發現雜物(雜草、土壤、小石子、小粒雜糧等)的情況很普遍,特別是土壤,如果嚴格檢查,哪一船都能篩下一定量的土壤。而在我國,進口土壤是違法的。因此,《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如果嚴格實施,將加大進口成本,甚至可以起到適時限制進口數量的作用。但隨著進口貿易商在進口合同的簽訂時開始注意補充有關這方面的條款,檢驗檢疫辦法的影響在減小。
12月28日,《出入境糧食和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頒布,從現貨的角度說,這一辦法的出臺可能不亞于轉基因細則出臺的意義。文件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對入境糧食和飼料實行檢疫審批制度,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在簽訂貿易合同前辦理檢驗審批手續。程序是直屬檢驗檢疫機構審查后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批。文件規定,使用船舶裝載入境的糧食和飼料,經檢驗檢疫機構在錨地對貨物表層檢驗檢疫合格后,方可進港卸貨;文件還規定,入境糧食和飼料經檢驗不符合有關檢驗要求,但可進行有效技術處理的,無法進行技術處理,或經技術處理后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特別是發現土壤或檢疫性有害生物,且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的,作退回、銷毀處理。據了解,進口大豆,特別是南美大豆在前期發現雜物(雜草、土壤、小石子、小粒雜糧等)的情況很普遍,特別是土壤,如果嚴格檢查,哪一船都能篩下一定量的土壤。而在我國,進口土壤是違法的。因此,《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如果嚴格實施,將加大進口成本,甚至可以起到適時限制進口數量的作用。但隨著進口貿易商在進口合同的簽訂時開始注意補充有關這方面的條款,檢驗檢疫辦法的影響在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