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網從農業部第二期轉基因培訓會議上了解到的消息,農業部對進口用做加工原料的轉基因農產品的進口程序又有了進一步明確,從而澄清了業內對安全證書和臨時證明的申請方面一直存在的諸多疑問。
一.關于安全證書的申請:
1.一般程序是:
1)先由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研發商申請某種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證書,具體步驟按照關于貫徹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的通知中所列的“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2)一旦研發商取得了安全證書,貿易商便可以按照簡化程序申請每批次的此種轉基因生物的進口安全證書,需要提供三份材料:研發商取得的安全證書的復印件、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以及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本網評論:這樣一來,就簡化了貿易商申報安全證書的手續。因為很多技術方面的內容貿易商是很難填寫的,既然轉基因辦公室明確了可以采用簡化手續來申請安全證書,那么孟山都的安全證書申請何時被轉基因辦公室批復無疑會成為國內外關注的焦點。據悉,轉基因辦公室已經受理了孟山都關于轉基因大豆、油菜籽、玉米以及棉花的申請。
2.補充說明:
1)對轉基因生物進口用作加工原料(包括國內銷售和直接加工兩方面)的安全證書是按照批次發放的;
2)所謂同一批次,是指“五同”,即同種轉基因生物、同一發貨人、同一收貨人、同一運輸工具以及同一產地。上述五項中只要有一個變了,那就必須重新申請安全證書;特別要強調的是同種轉基因生物是指基因的改變相同,如果一船大豆中既有抗除草劑的,又有抗蟲的,那就要申請兩個安全證書;另外,運輸工具改變了,同樣需要重新申請安全證書。以大豆為例,20萬噸大豆如果分四船裝,那就需要申請四個安全證書;產地是指生產國;
3)安全證書一次有效,每次報檢時由口岸檢疫部門收回注銷;
4)轉基因農產品直接加工品,如轉基因豆粕、豆油等的進口,只要大豆已經取得了安全證書,就可以按照前面所講的簡化手續申請安全證書,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中的“受體生物”和“目的基因”兩格填寫大豆的信息即可;
5)對轉基因農產品的檢測仍然實行“定性不定量”的原則,這樣的話,對在運輸途中混入其他雜質的貨物來說,在口岸的檢驗可能會碰到麻煩。舉例來說,如果轉基因大豆已經取得了安全證書,但是在包裝或運輸中意想不到混入了轉基因玉米,而貿易商事先并沒有申請玉米的安全證書,報檢時一旦被檢測出來會受到處理,執行的力度究竟有多大取決于質檢部門;
6)如果境外公司在國內沒有設立辦事處,可以委托國內的代理公司申請。
二.關于臨時證明
1.臨時證明只適用于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2.臨時證明的申請必須以申請安全證書為前提,特別要注意的是,在臨時措施期間,只要研發商已經向農業部申請了某種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證書,那么對中國出口此種轉基因生物的境外貿易商就可以申請該種轉基因生物或其直接加工品的臨時證明;
3.申請臨時證明時所提供的本國或第三國的有效文件必須是官方當時批準的用于種植和上市的正式文件(或其復印件),阿根廷大豆需要提供其本國政府的相關批文,巴西暫時可以引用美國USDA和FDA的批準文件;
4.臨時證明不按批次發放(注:此處的批次概念同上),符合同一境外貿易公司、同一轉基因生物的只核發一個臨時證明;在臨時措施期間,它多次有效,每次使用時,由港口的口岸質檢部門在臨時證明原件上進行登記說明;
5.臨時證明可以不只申請一個。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境外貿易公司同一時期內會有多船大豆到國內不同的口岸,因為報檢時只能憑原件,而一份臨時證明可能周轉不過來,為解決這種問題,境外貿易公司可以申請兩個以上;
6.臨時措施的有效期到2002年的12月20日,這個日期是以貨物的到港日期為準;
7.臨時措施期間,只要研發商向轉基因辦公室提交了安全證書的申請,境外貿易商就可以申請臨時證明;
8.如果境外公司在國內沒有設立辦事處,可以委托國內的代理公司申請。
本網評論:臨時措施完全是為了貿易的正常進行而發布的,但是現在貿易商們不明確的是他們不清楚轉基因辦公室在什么條件下算是正式接受了他們的申請。據了解,已經有很多貿易商向辦公室遞交了材料,但是僅限于把“材料留在那里”,轉基因辦公室并沒有表態說材料行還是不行,對何時發放第一份臨時證明,市場仍然存在很多的疑問、擔心和猜測。經過兩天會議之后,不少貿易商會重新修正原來遞交的臨時證明申請表等材料。以30天的批復時間來計算,估計最早也要到4月20日以后,也就是說國外大豆最早要到5月份以后才能進來。
(中華食物網李慰如)
一.關于安全證書的申請:
1.一般程序是:
1)先由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研發商申請某種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證書,具體步驟按照關于貫徹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的通知中所列的“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2)一旦研發商取得了安全證書,貿易商便可以按照簡化程序申請每批次的此種轉基因生物的進口安全證書,需要提供三份材料:研發商取得的安全證書的復印件、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以及擬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本網評論:這樣一來,就簡化了貿易商申報安全證書的手續。因為很多技術方面的內容貿易商是很難填寫的,既然轉基因辦公室明確了可以采用簡化手續來申請安全證書,那么孟山都的安全證書申請何時被轉基因辦公室批復無疑會成為國內外關注的焦點。據悉,轉基因辦公室已經受理了孟山都關于轉基因大豆、油菜籽、玉米以及棉花的申請。
2.補充說明:
1)對轉基因生物進口用作加工原料(包括國內銷售和直接加工兩方面)的安全證書是按照批次發放的;
2)所謂同一批次,是指“五同”,即同種轉基因生物、同一發貨人、同一收貨人、同一運輸工具以及同一產地。上述五項中只要有一個變了,那就必須重新申請安全證書;特別要強調的是同種轉基因生物是指基因的改變相同,如果一船大豆中既有抗除草劑的,又有抗蟲的,那就要申請兩個安全證書;另外,運輸工具改變了,同樣需要重新申請安全證書。以大豆為例,20萬噸大豆如果分四船裝,那就需要申請四個安全證書;產地是指生產國;
3)安全證書一次有效,每次報檢時由口岸檢疫部門收回注銷;
4)轉基因農產品直接加工品,如轉基因豆粕、豆油等的進口,只要大豆已經取得了安全證書,就可以按照前面所講的簡化手續申請安全證書,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中的“受體生物”和“目的基因”兩格填寫大豆的信息即可;
5)對轉基因農產品的檢測仍然實行“定性不定量”的原則,這樣的話,對在運輸途中混入其他雜質的貨物來說,在口岸的檢驗可能會碰到麻煩。舉例來說,如果轉基因大豆已經取得了安全證書,但是在包裝或運輸中意想不到混入了轉基因玉米,而貿易商事先并沒有申請玉米的安全證書,報檢時一旦被檢測出來會受到處理,執行的力度究竟有多大取決于質檢部門;
6)如果境外公司在國內沒有設立辦事處,可以委托國內的代理公司申請。
二.關于臨時證明
1.臨時證明只適用于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
2.臨時證明的申請必須以申請安全證書為前提,特別要注意的是,在臨時措施期間,只要研發商已經向農業部申請了某種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證書,那么對中國出口此種轉基因生物的境外貿易商就可以申請該種轉基因生物或其直接加工品的臨時證明;
3.申請臨時證明時所提供的本國或第三國的有效文件必須是官方當時批準的用于種植和上市的正式文件(或其復印件),阿根廷大豆需要提供其本國政府的相關批文,巴西暫時可以引用美國USDA和FDA的批準文件;
4.臨時證明不按批次發放(注:此處的批次概念同上),符合同一境外貿易公司、同一轉基因生物的只核發一個臨時證明;在臨時措施期間,它多次有效,每次使用時,由港口的口岸質檢部門在臨時證明原件上進行登記說明;
5.臨時證明可以不只申請一個。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境外貿易公司同一時期內會有多船大豆到國內不同的口岸,因為報檢時只能憑原件,而一份臨時證明可能周轉不過來,為解決這種問題,境外貿易公司可以申請兩個以上;
6.臨時措施的有效期到2002年的12月20日,這個日期是以貨物的到港日期為準;
7.臨時措施期間,只要研發商向轉基因辦公室提交了安全證書的申請,境外貿易商就可以申請臨時證明;
8.如果境外公司在國內沒有設立辦事處,可以委托國內的代理公司申請。
本網評論:臨時措施完全是為了貿易的正常進行而發布的,但是現在貿易商們不明確的是他們不清楚轉基因辦公室在什么條件下算是正式接受了他們的申請。據了解,已經有很多貿易商向辦公室遞交了材料,但是僅限于把“材料留在那里”,轉基因辦公室并沒有表態說材料行還是不行,對何時發放第一份臨時證明,市場仍然存在很多的疑問、擔心和猜測。經過兩天會議之后,不少貿易商會重新修正原來遞交的臨時證明申請表等材料。以30天的批復時間來計算,估計最早也要到4月20日以后,也就是說國外大豆最早要到5月份以后才能進來。
(中華食物網李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