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南美大豆順利入關,市場人士基本消除了農業部轉基因政策、質檢部門質檢要求可能阻止轉基因大豆進口的疑慮,而將市場焦點投向衛生部對轉基因大豆政策的實施細則。
18日,我國衛生部公開向社會征求《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實施文件的意見,而這一管理辦法將在7月1日生效。在衛生部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已經列入國家農業部公布的“實施標識管理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的轉基因食品,申報者必須事先取得國家農業部頒發的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或其他允許生產、進口或銷售的證明文件,方可向衛生部申報生產或進口轉基因食品。
根據文件內容,所有農業部轉基因條例管轄范圍內的轉基因食品在進口時需要獲取衛生部的許可。但是,文件并沒有明確規定用于加工目的進口的產品可以不在條例管轄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