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衛生部門消息稱,2003年1月1日起,臺灣當局對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加貼強制性標簽。
此措施為臺灣衛生部門2001年2月份制定,實施對象僅為玉米、面粉、大豆及其相關產品。
臺灣當局要求在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上貼上印有“GM”(轉基因)字樣的標簽。對于加工過的玉米和大豆產品,將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始于2004年1月1日,第二階段始于2005年1月1日。
對于轉基因成分低于5%的食品不加限制,可粘貼無轉基因標識的標簽。
精加工食品,如醬油、豆油、玉米油、玉米糖漿、玉米淀粉等食品,不加貼強制性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