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農業部將在全國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督查。
自2002年3月20日《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三個配套規章和臨時措施實施以來,農業部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進口、標識管理以及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技術檢測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農業部共發放進口轉基因農產品臨時證明778個、進口標識審查認可批件1275個、在境內進行試驗的審批書及批準文件199個。各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農業部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目前已有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設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并開展了相應的工作。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各地已發放涉及豆油、豆粕、棉種等轉基因農產品標識審查認可批件150余個,20多個省已經開展了執法和管理人員培訓,發放了執法證。
但是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執法力度不均衡,突出表現在注重申報審批,輕視跟蹤監管,特別是標識管理還未到位。目前市場上銷售的絕大部分列入標識目錄的轉基因農產品及直接加工品還未標識,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得到落實。
本次重點檢查的內容為生產、分裝和銷售列入第一批標識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大豆、大豆油、大豆粕、油菜籽、油菜籽油、玉米、棉花種子等)的標識情況,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加工及銷售的企業對法規的執行情況,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法規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對象是轉基因農產品進口企業、加工企業、銷售單位、從事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經營的公司及科研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