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3日,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今年1月5日,農業部發布了與之配套的安全評價、進口、標識三個規章,一度引起轉基因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轉基因安全管理法規出臺對貿易的影響和今后管理工作重點何在?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國際上農業轉基因技術發展迅速,轉基因作物的種植面積由1996年的170萬公頃猛增到2001年的5260萬公頃。以大豆為例,去年全球種植轉基因抗除草劑大豆3330萬公頃,占全球轉基因作物種植總面積的63%,大豆種植總面積的46%。我國農業轉基因技術研究已走在發展中國家的前列。我國自主研制的轉基因抗蟲棉自1997年經安全評價批準,2001年已在河北、山東等9個省推廣900萬畝。轉基因水稻、玉米等技術也日趨成熟。
轉基因技術引發的安全問題的爭論已超越科學技術本身,轉基因農產品貿易成為世界貿易的敏感問題。目前,轉基因生物的安全在國際社會尚無定論,多數國家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施安全評價。早在1997年我部就開始實施農業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三個配套規章的發布,是對原有農業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繼續和完善,標志著我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活動開始實施全面的管理。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規定,凡在中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研究、試驗、生產、進口活動必須進行安全評價。按照三個類別、四個安全等級和五個階段進行報告或審批。《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是以安全評價為前提,對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試驗、用于生產、用作加工原料三種類型實施安全管理。對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申請,在270日內做出批與不批的決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規定,凡在中國境內銷售列入標識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必須實行標識。
為了不影響轉基因農產品的持續輸華,2002年3月11日,我部發布了“轉基因農產品臨時措施的公告”。規定在2002年12月20日之前,境外公司可憑臨時證明繼續對華出口轉基因農產品。鑒于技術原因,我部在2002年10月11日發布了臨時措施延長公告,2003年7月21日再次對外宣布延長該臨時措施。依據《條例》的規定建立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我部內成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自2002年3月20日三個配套規章的實施到2002年8月8日,我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共收到50家境外公司臨時證明申請474個,國內131家貿易公司標識審查認可申請859個,5家境外研發公司用作加工原料的安全證書申請19個,32家國內外科研教學單位及研發公司在境內進行試驗和生產應用的安全評價申請83個。經審查批準,已先后7次發放各類批準文件1365個。其中,進口轉基因農產品臨時證明434個,涉及美國、巴西、阿根廷的轉基因大豆、大豆油、豆粕和加拿大的轉基因油菜籽、油菜籽油;進口標識審查認可批件857個,主要是大豆和豆油。
根據《條例》的規定,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必須經過安全檢測,才能頒發安全證書,對此,我部多次組織國內檢測機構與境外公司進行磋商,已就檢測指標和方案達成一致并簽訂了協議書。目前,部分檢測材料已入境,正在做環境安全檢測試驗。目前,已有2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設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截至7月底,全國各地已發放涉及豆油、豆粕、棉種等轉基因農產品標識審查認可60余件。
下一步我部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點是加快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一是加強生物安全性研究,為安全評價提供科學依據。二是抓緊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與檢定中心的立項,爭取盡快建立權威性的、公正的技術平臺。三是委托和建設一批具備一定條件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檢測機構,為執法和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四是抓緊制定一批安全管理所需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我部在協助各省建立技術支撐體系和提高執法能力的基礎上,擬在近期聯合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全國執法監督檢查。重點是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經營的規范,標識的實行,安全評價審批后的執行,落實監督管理責任,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農業部轉基因安全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程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