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食品安全、農產品貿易等原因,歐盟對轉基因農產品銷售的限制十分嚴格,程序也復雜起來,從1998年起歐盟就開始暫停進口轉基因產品。但在今年的歐洲議會上又通過了關于轉基因食品的新規定,不再禁止轉基因食品,但要求轉基因食品必須加貼標簽后才能出售。這項立法標志著歐盟向轉基因食品開了放行綠燈。
與歐盟不同的是,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生物技術發達國家對轉基因農產品的態度相對寬松,公眾輿論對轉基因產品的接受程度較高,它們對轉基因產品的管理也基本上相類似。
比如,在加拿大轉基因農產品和食品被歸為“新型食品”類。按照《新型食品規定》的要求,在銷售或廣告推銷轉基因食品之前,生產商必須告知加衛生部產品安全局,并提交有關該食品的資料,經加衛生部審查批準后,產品就可進入市場銷售。關于轉基因食品的標識問題,加政府目前的政策是:由于市場銷售的所有轉基因產品均被認定為“實質上同等于”傳統產品,不強制要求銷售商對轉基因產品貼特殊標記。只有在產品的某種營養成分含量變化較大,或有可能對某些人群產生過敏反應時除外。
但是,關于轉基因生物對人體健康、生態環境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的影響,目前,在國際上仍存在不同意見,尚無定論。所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和《生物安全議定書》中,對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的安全評價、消費者知情權和越境轉移等作出了十分明確規定:根據預防原則,允許進口國對輸出國的轉基因生物實施安全評價與標識管理,并在270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由此可見,加強轉基因產品的管理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慣例。
近幾年的轉基因食物爭議
巴西堅果事件
美國先鋒種子公司科學家在對大豆做品質改良時,準備將“巴西堅果”中的一種蛋白質“富含甲硫氨酸和半胱氨酸”轉到大豆上。但發現有些人對“巴西堅果”有過敏反應。他們隨后對“巴西堅果”蛋白轉基因大豆的檢驗也發現同樣現象,于是該公司取消了這項研究計劃。
Pusztai事件
英國蘇格蘭Rowett研究所的研究人員ArpadPusztai1998年秋在電視臺宣稱,他用轉雪花蓮凝集素基因的馬鈴薯飼喂大鼠,“導致大鼠體重及器官重量嚴重減輕,免疫系統被損壞”。盡管英國皇家學會在1999年5月的報告中指出了Pusztai的研究有誤,但此事仍然引發了國際上對轉基因作物安全性的爭論。
帝王蝶事件
1999年美國康乃爾大學Losey等報道:在實驗室內以拌有轉Bt基因抗蟲玉米花粉的馬利筋草喂養帝王蝶幼蟲可導致死亡。“環境主義”組織據此提出應限制轉基因玉米的生產與銷售。
雀巢事件
2002年,“綠色和平組織”香港負責人稱,有證據證明“雀巢”在中國內地出售“轉基因”食品。在綠色和平組織出具的一份檢測報告中稱:“雀巢”旗下“美極翡翠白玉湯”中的大豆含有一種抗除草劑基因,而該食品是同年5月在北京一家連鎖超市中購買。因此在網絡上引起一片抗議浪潮。作者:陳茂生 實習生 管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