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11月10日起,英國將實施有關轉基因食品出口新規定。
繼歐盟上周實施轉基因產品出口規定后,英國環境食品和鄉村事務部按有關程序制訂并公布了《2004年英格蘭轉基因產品跨邊界轉移的規定》(The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England) Regulations 2004)。根據新規定,所有從英國出口的轉基因產品都須明確標示,出口商須標明產品所含轉基因生物體成分。有關部門將對轉基因產品的生產進行定期檢查。
英國是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組織關于限制轉基因食品出口條約——《卡塔赫納議定書》(CartagenaProtocol)的核準國之一。此前歐盟已經針對轉基因產品進口完成相關立法,此次新規是對轉基因產品出口予以限定。據悉,目前英國轉基因產品的出口量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