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把畜牧用地列入農業用地范疇
一、需要進一步加深對畜牧業的認識和定位
現代畜牧業已經從傳統的家庭副業中脫穎而出,全面邁向規模化、集約化和企業化經營,是大農業中最具活力的產業之一,也是近幾年農業結構調整的重點,是農民增收的主要增長點。
1.畜產品市場的需求量不斷擴大,需要保持一定的生產量。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全省的畜產品產量已跟不上市場需求的增長速度,畜產品已從主產區轉為凈消費區,每年要從省外凈調入300多萬頭生豬,幾萬噸禽蛋和牛羊肉等其他畜產品,溫州、臺州等地主要靠外調豬維持市場需要。因此,全省畜產品價格一直居于全國領先水平,為全省畜牧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空間。全省作為東部人口密集的經濟發達地區,畜牧業大發展的可能性不大,但從市場供給的安全性、農民增產增收的角度思考,應保持一定的畜產品自給率。
2.畜牧業的集約化程度高,單位面積產出多。與種植業相比,畜牧業需要較大的投入,而單位面積中的產出也要高得多。以養豬為例,1平方米左右面積可養1頭商品豬,按目前情況,可實現產值千元、利潤在200元左右,比種植業的效益要高得多。在全省土地資源成為主要制約因素以后,發展產值大、效益好的產業,是做大農業產值,增加農民收入的必然選擇。
3.有利于種養結合,實現生態良性循環。傳統農業中把畜牧業與種植業有機結合,保持農業長期的高產穩產,土壤肥力不退化,得益于種養業的良性循環。現在提倡發展綠色農業和無公害農業,對化肥限制使用,種植業必然依靠養殖業的糞肥為主,才能生產出符合標準的綠色農產品。同時,農牧結合可消除牧場的污染,當前畜牧業對環境的污染是農村的熱點之一,只有通過與種植業的配套發展,把糞肥就近消化在農作物中,才能保持環境的美觀,這也是最經濟、合理的利用方式之一。
二、畜牧業用地緊缺的成因和影響
1.畜牧業沒有明確的用地計劃。浙江省歷來沒有專項的畜牧業用地計劃。在計劃經濟時代,除少數集體、國營牧場外,畜牧業主要作為農民的家庭副業,大多養在住房里,不占有用地。進入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后,隨著規模化、集約化畜牧業的發展,農民通過租用、征用部分集體土地建設牧場,土管部門在審批時,一般只允許作為臨時用地辦牧場,建造一些簡易棚。由于占地面積小,各地沒有這方面的反映。隨著用地的不斷緊張,土管部門對土地的控制越來越嚴格,畜牧生產者很難申請到用地。現在,基本農田不能占用,基本林地也受保護,惟獨畜牧業用地無處著落,已嚴重制約畜牧業的發展。在浙江省2003年計劃建設的20個畜牧業生態小區中,有5個小區因土地不能落實而無法實施。寧波市郊有4個萬頭豬場因城市擴建無處搬遷而關門。
2.畜牧場選址和建筑質量受到影響。由于畜牧業用地規劃和指標不落實,各地建造牧場的地方大多選擇一些雜邊地,如溪灘、河邊、路邊、山溝等,在發生大風、洪水時容易受損。在剛剛過去的14號臺風中,臺州、溫州大部分牧場倒塌受損,許多畜禽被壓死或被洪水沖走,其中與選址不當有一定關系。
牧場建筑質量也受到影響。由于畜牧業用地只能申請臨時用地,臨時用地不得對土地進行硬化(即不能澆灌水泥石料),要求不破壞耕作層,牧場建設中畜禽棚舍的建筑質量會受到嚴重影響。大多數牧場只能用石棉瓦、油毛氈等建材造棚舍,不但影響棚舍牢固性,也難以保溫擋風,影響畜禽生長和動物防疫。如夏天很熱,冬季很冷,動物生長緩慢,飼料消耗增加,幼畜禽的死亡率提高。
3.畜牧業用地不落實,會嚴重影響農民收入。不久前,衢江區蓮花鎮一位農民來信反映,前幾年他響應上級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的號召,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建了一個豬場,不但賺回了投資,而且有了4萬元利潤,比單純種田收入要高得多。但由于上級干預,不得不拆除了已建豬舍,經濟收入大幅度下降。類似的例子在省內各地都有反映。
4.增加了建造牧場的成本。許多牧場為了做到“不硬化”土地,不得不在耕地上墊一層活動的水泥板,以便將來可以拆卸,這就增加了建設的成本,一般每平方米要增加建筑成本40元左右。
三、建議和要求
針對上述的現狀和問題,我們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議。
1.明確畜牧業用地指標。畜牧業是大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種植(農林)業、漁業是不一樣的,在生產目的、生產方式及利用空間上有區別,但可以相互依存、循環利用。現代畜牧業已完全不同于家庭副業,要求建設成集約化生產、企業化經營的規模牧場,是一定需要占有土地空間的。應當在國土綜合利用規劃中列入畜牧業用地計劃,根據畜牧業發展規劃和需要,如各地畜牧業占農業的比例,畜牧業對農民收入的重要性等綜合因素考慮用地指標。建議國土資源部門給予安排。
2.合理選擇牧場地點。畜牧場選址不當會給環境造成污染。建造畜牧場必須符合城鄉發展總體規劃要求,要離開城市、工廠、居民住宅區、水源保護區等。按照種養業循環利用的原則,與種植業、漁業結合起來,種植業為畜禽提供飼料,動物糞尿作為種植業的肥料。
在用地規劃上,應允許在基本農田、林地、果園地中建設牧場。按照種植業可消納糞尿的能力設計牧場規模,根據國內外的經驗,1畝農田消納3~4頭豬的糞尿,要求就近使用,不要遠距離運輸,以利于降低成本,又不會污染環境,還有利于動物防疫。建議在新農村總體規劃中,把牧場與種植園區統籌安排。水產養殖業也可以利用少量的糞尿,如在珍珠養殖、淡水魚養殖中利用一部分,但總體上要控制數量,防止污染水源。要注意防洪抗風,不要建造在水邊、路邊等不適宜建牧場的地方。
3.要提高牧場的建設質量。牧場的設計規劃、建筑質量、設施好壞會影響畜牧業產量和畜產品質量,也影響畜牧業效益。建議畜牧場要按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在按法規辦理用地手續以后,應允許畜牧業建設永久性建筑。
4.要加強對畜牧業用地的管理。在調查中,我們也看到,個別農民或企業借畜牧業用地的名義征(租)用土地,在養了幾年畜禽以后,就改為住宅、工廠,甚至閑置土地等待漲價,沒有真正用于畜牧業。對此,各級政府和土管部門應加強管理,畜牧業用地性質不能改變,對借畜牧業之名占用土地的行為應進行懲處,收回占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