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怎樣處理好畜禽養殖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呢?對此,筆者建議應做到以下幾點。
完善法律。根據我國畜禽養殖發展現狀,以及畜禽養殖環境保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本著發展與保護并重、同步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法律體系,對畜禽養殖特別是非規模養殖場做出相應的環保規定,以促進其更加健康、可持續發展。
革新技術。積極引進和革新養殖技術,走無污染、零排放的養殖新道路。目前,重慶地區有生態農業采用了生物誘導基養豬技術,豬的排泄物無臭味、零排放。還有的企業采用了生物發酵床養殖技術,墊層可用于生產有機肥,實現零排放。養殖技術的革新有利于畜禽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并從根本上解決污染問題。
加大投入。對已存在的規模畜禽養殖場,要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要求加大投入,限期完成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對沒有達到規模的畜禽養殖場,采取兩種方式處理:一是限期治理。若在規定期限內治理不達標,限期予以取締,以徹底消除畜禽糞便排放;另一種是集中養殖治污。將分散的非規模養殖場集中起來,走專業合作社或股份制之路,使養殖場壯大形成規模,由養殖戶按股份投入污染治理資金,以把分散投入的治理資金集中用于上污染治理設施,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縣、鄉鎮要有計劃地安排資金用于污染治理,特別對那種污染治理積極性高,又有規模的養殖企業、養殖戶要加大投入。對利用畜禽糞便生產有機肥等方面的企業和利用新技術進行畜禽養殖的企業及養殖技術研究、推廣等要作為重點支持、扶持的對象,以確保畜禽養殖健康、可持續發展。
加強協作。環保部門要積極與當地農業部門、鄉鎮政府加強協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注重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樹立正確的畜禽養殖發展觀。要考慮環境保護問題,發展不能污染環境。要組織專業合作社,將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集中起來,形成規模養殖,以便投資集中治理污染。
強化認識。根據各地發展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辦法和措施,不斷向鄉鎮領導干部和農村群眾宣傳環境保護,讓其真正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自覺地參與到保護環境中來,增強環境意識,提高保護農村環境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