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與商務部聯合制定的《綠色市場認證實施規則》將于6月30日正式實施,旨在推進全國“三綠工程”建設,促進我國農副產品、食品流通環節的標準化建設和認證,建立確保食品安全的流通網絡體系,確保農副產品、食品的流通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
據國家認監委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綠色市場指的是:經認證的蔬菜批發市場、水果批發市場、肉禽蛋批發市場、水產品批發市場、糧油批發市場、調味品批發市場等專營批發市場和農副產品綜合批發市場;食品生鮮超市等專營農副產品的零售市場,以及大型綜合超市大賣場、倉儲式商場、便利店等兼營農副產品的零售場所。
設立從事綠色市場認證的認證機構應符合《認證認可條例》《綠色市場認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條款的要求。申請設立認證機構的單位應熟悉農副產品流通行業組織的管理結構、經營環境、設施設備、商品準入過程和信用管理等狀況,熟悉食品安全、環境安全管理,熟悉該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其他要求。
認證機構中從事與綠色市場認證相關活動的人員應具備必要的教育、工作經歷,具備農副產品批發或零售市場相關工作的經驗或接受相關內容的培訓,并具有與市場所經銷產品的生產、儲存、運輸和銷售相應的質量、衛生、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