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獸醫和食品局已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報告消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據我國對丹麥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狀況的風險分析結果,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從丹麥進口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后生產和加工的禽類及其產品。
農業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公告第652號同時廢止。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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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1000號 |
作者: | 來源: | 日期:2008-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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