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國企改革:前不久,江蘇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提出五個方面的措施來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一、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推進企業改組。到2005年,全省基本完成地方國有大型工商企業的公司制改革,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基本完成地方國有大型工商企業的戰略性改組,有1-2戶企業集團營業收入超500億元,形成一批營業收入達300億元、20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集團群體;全省國有經濟要向重大基礎設施、部分支柱產業及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行業集中;支持非國有經濟參與國企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能源、交通、電信、供水、供氣等基礎產業和公用事業領域;吸引外商購買、兼并國有大型企業。引導私營個體經濟進入國有經濟退出的領域。
二、加快國企改制步伐,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著力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占”、“一股獨大”問題,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持股和吸引社會投資等形式大幅度降低國有股比重。一般競爭性領域,國有股比重可逐步由控股到參股,也可完全退出。
三、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逐步形成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層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建立完善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營運體系。
四、調整職工勞動關系,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江蘇省的實際情況,規定了企業改制時與職工勞動合同關系的解除、續簽、改簽、經濟補償支付等問題,堅持按勞分配原則,抓緊制定以年薪制為主要內容的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
五、多渠道籌措國企改革成本。各級財政今后5年每年在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中安排部分資金;通過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籌措部分資金;通過國有資本減持、轉讓,籌集部分資金;從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每年收取的利潤和紅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列入專項資金。
一、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推進企業改組。到2005年,全省基本完成地方國有大型工商企業的公司制改革,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基本完成地方國有大型工商企業的戰略性改組,有1-2戶企業集團營業收入超500億元,形成一批營業收入達300億元、20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集團群體;全省國有經濟要向重大基礎設施、部分支柱產業及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行業集中;支持非國有經濟參與國企改革;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能源、交通、電信、供水、供氣等基礎產業和公用事業領域;吸引外商購買、兼并國有大型企業。引導私營個體經濟進入國有經濟退出的領域。
二、加快國企改制步伐,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著力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占”、“一股獨大”問題,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持股和吸引社會投資等形式大幅度降低國有股比重。一般競爭性領域,國有股比重可逐步由控股到參股,也可完全退出。
三、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逐步形成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層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建立完善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營運體系。
四、調整職工勞動關系,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江蘇省的實際情況,規定了企業改制時與職工勞動合同關系的解除、續簽、改簽、經濟補償支付等問題,堅持按勞分配原則,抓緊制定以年薪制為主要內容的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制度。
五、多渠道籌措國企改革成本。各級財政今后5年每年在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中安排部分資金;通過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籌措部分資金;通過國有資本減持、轉讓,籌集部分資金;從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每年收取的利潤和紅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列入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