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糧食安全:相信管制沒有錯,但不夠
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糧食安全大多是通過行政管制手段實現的,我國古代就有屯田制、倉廩制、賑濟制、蠲免制等促進糧食生產和流通的政策,建國以后的糧食統購統銷更是行政管制的登峰之作。外國也不例外,如日本的“大米”政策,歐盟的糧食干預政策,美國的糧食支持政策等無不是依靠行政力量來確保糧食安全和市場穩定。國內外糧食管制政策基本確保了糧食安全,確保了人類的發展,所以糧食安全相信管制沒有錯。但是僅僅依靠行政管制還不夠。
行政管制能夠通過強制力量解決幾乎所有的糧食問題,但是自身也有缺陷。行政管制能夠解決糧食問題這已經為國內外的歷史實踐所證實。但是這種方式并不是成本最小,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方式。通過政府的力量來強制實現糧食供求平衡是一種低水平的、“半飽型”的強制平衡。因為行政管制不是萬能的,它也有缺陷。如果不依靠或者參照市場價格,政府并不知道市場的均衡價格在什么位置,不知道市場上糧食是多了還是少了。在政策選擇上,就會比較盲目,只能根據經驗來定價,這種定價方式,可能使糧價定得低,也可能定得高。定得低就挫傷農民的積極性,農民根本就沒有產糧的積極性,從而影響以后年度的糧食供給。定得過高又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不管哪—種方式,都需要支付較多的政府管理成本。行政管制能夠解決糧食安全問題,但是不能以最小化成本解決所有的糧食安全問題。行政管制力量不能持久的解決糧食問題。行政管制力量的確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如當糧食短缺時,通過各種財政補助或者優惠政策,可以增加下個季度的糧食供給。當糧食供過于求時,政府通過減少糧食的支持保護,或者拋售儲備糧食來平抑市場,確保供給。但是這種方式只能短期有效,暫時起作用。因為這種方式長期使用,不僅政府要承擔巨額的行政管現成本,而且市場機制的作用也會受到壓制,長期如此,政府力量的度就無法保證。管理的邊際效果也會發生作用,即管理得越多,管理的時間越長,其邊際積極作用越少,—旦邊際積極作用與邊際負而作用相當。則行政管制力量的作用就為零。行政管制力量只有以市場為基礎才能更加有效的發揮作用。行政力量什么時候干預,干預的程度如何,以什么方式干預,都必須以市場的現狀為參照。如果市場機制不能正常發揮作用或者干脆排斥市場作用,則行政力量使用的度和使用的時機就無法控制。可能力量過火,使調整反饋過頭,也許力量不夠,難以達到糧食長期平衡的目的。有時可能時機還不成熟時,就過早進行干預,從而影響市場的正常調節;也許時機已經成熟,但是如果沒有市場參照,也可能會忽視,從而錯過調控的時機。所以行政力量要有效的發揮作用,要恰如其分的彌補市場的缺陷,必須以市場機制的作用為基礎。
二、糧食安全:相信市場沒有錯,也不夠
市場有著天生的優點,能夠反映供求關系,能夠引導供求趨向平衡,而且這種引導不需要花費政府任何成本,所以糧食安全相信市場沒有錯。
市場可以用較低的成本解決糧食供不應求時的供求矛盾。市場化的本質就是用市場的力量來引導商品的供給和需求。糧食市場化的就是在糧食的生產、流通和消費上讓市場機制單獨發揮作用,用價格來引導糧食的產供銷。當糧食的供給小于需求時,放開糧食管制,糧食價格上升,這無疑可以調動農民種植糧食的積極性,糧食產量會增加,并向均衡產量推進。這不需要花費多少調節和管理成本,只要讓市場自動調節就行了。所以說如果是糧食供不應求時,利用市場機制,可以用很低的成本就能使糧食產量推向供求平衡。
市場也可以用較低的成本解決糧食供過于求時的糧食供需矛盾。當糧食供過于求時,放開糧食價格,則糧食價格會下跌,農民會減少糧食種植面積,進而減少糧食供給數量,使糧食產量降低,并推向供求平衡。也就說,糧食供給如果多了,讓市場價格引導農民,就能讓過剩的糧食自動降下來。不需要要行政力量,也不需要行政成本。
市場作為一種商品或者一種經濟的調節機制,有其天然的優點,也有不可忽視的缺點。對于一種普通的商品,市場機制能夠很好的發揮作用。但是一旦這種商品具有超越普通商品的社會性質、政治性質或者戰略性質,市場機制就不能完全解決這些非經濟的性質。糧食正是這樣一種特殊的商品。它不僅具有普通商品所具有的經濟性質,也具有普通商品所不具有的社會、政治性質。由于糧食的這種特殊性,就決定了市場只能夠用較低的成本解決糧食多了和少了的問題(即使是這些問題也只能從數量上解決糧食的供給問題),但是在糧食供給背后的其他相關的問題,特別是非經濟性質的問題卻無能為力。這些問題不能解決,就不能說糧食安全問題已經很好地解決了。所以,市場只能部分解決糧食安全問題,僅僅相信市場還不夠。
1、市場力量不能解決糧食的穩定供給問題(即不能確保糧食始終處于供求基本平衡的范圍內)。糧食是一種特殊性的商品,供給彈性大而需求彈性小。糧食價格的任何上漲都會引起供給的大量增加,而需求對于糧食的價格卻不太敏感,既使價格再高,也不會減少多少,價格再低也不會增加多少,在一定的時間內需求可以說接近常數。而且糧食一旦出了問題,就危及人的生存和國家經濟安全,任何一個國家都把糧食問題作為—個戰略性問題來對待。糧食需求的這些特點就決定了糧食必須保持在—個穩定的范圍之內,也就是說必須長期使農民要有種植糧食的積極性。但是市場機制卻無法使糧食種植而積長期穩定在保證糧食穩定供給的范圍內。因為依靠市場機制調節糧食的供求,其產量總是在供需均衡量上下波動的。當糧食食供過于求時,糧食價格下跌,農民在價格的導向下,調減糧食種植面積,農民的這種自發行為就會使得下年、或者下下年糧食產量低于均衡產量。反之,當供不應求時,農民就會自發調增糧食種植面積,使下年、或者下下年糧食產量高于均衡產量。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糧食供給量的大幅振蕩,就無法保證糧食的穩定供給,即不能確保糧食始終處于供求基本平衡的范圍內。
2、市場化不能持久的解決糧食經濟安全問題。因為糧食作為關系生存、關系經濟安全的特殊商品,不允許,也不能隨意波動,特別不能波動使之低于糧食安全的極限。這有二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收入波動與產量波動是一種累積性的波動。因為在農民收入波動后面,還伴隨著糧食供給的波動。而且后一個波動的幅度大于前一個波動的幅度。如果不能把農民的收入波動控制在一定的幅度以內,糧食供給波動就無法控制。二是糧食是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交織在一起的生物性生產,周期較長,在糧食生產周期中,即使出現了價格的大幅變動,農民也無法調整生產規模。只能任其波動,這些波動還有累積的性質,從而進一步放大糧食的供給波動。如果沒有外力干預,任市場調節,價格信號傳遞的滯后性只會使供給嚴重低于需求后,價格才會反彈。而這時對經濟安全已經造成了實質的危害。三是糧食產量與價格的波動是一種發散型的波動。根據“蛛網理論”,本期商品的供給量決定于前—期的價格水平。這就使得糧食價格波動與產量的波動幅度越來越大,離開均衡點越來越遠。這就是經濟學家所說的“發散型蛛網”。如果任其波動,其震蕩幅度一定會超出經濟安全范圍之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力量來干預,糧食經濟安全、糧食的供給穩定、社會物價的穩定就無法保證。
三、糧食安全: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有機結合
市場和行政管制,在解決糧食安全問題方面有優點,也有缺點,都能夠促進糧食安全的解決,但是都無法單獨解決糧食安全問題或者以最低的成本解決糧食問題。因此,這就要求解決糧食安全問題時,合理確定各自的分工,取長補短。目前的關鍵是要相信市場,充分利用市場的優點,在此基礎上利用糧食宏觀調控手段引導和規范市場,共同解決糧食安全問題。
1、相信市場就是要以市場為主導調控糧食供求關系。在新的糧食流通體制中,市場應該成為主要的調節工具和調節手段。一切交易、一切資源的配置、一切利益分配都應以市場為基礎來進行。市場能夠解決的問題,盡量讓市場力量解決,減少政府干預,減少不必要的行政管理成本。
2、引導市場就是要以政府的宏觀調控矯治市場潛伏的安全隱患。政府力量作用的空間和范圍,應是市場機制作用不了,或者市場作用無法解決的糧食的各種非經濟性質。如糧食的社會穩定性質、糧食的經濟安全性質、糧食的社會公益性和糧食產業本身的弱質性。如在糧食供不應求時,是市場能夠發揮作用的領域的時候,一定要依靠市場的力量,這可以節省成本,提高效率。而在糧食供求基本平衡或者供過于求的時候,光靠市場的力量無法解決糧食的安全問題,需求政府出面來解決。
在運用政府力量矯治市場失靈時,也要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盡量使用市場的手段,而要少用川行政管制。只有交替運用市場的力量和政府的力量,才能使糧食問題的函數取得極大值,使諸多糧食問題得到較好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