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16日發布公告宣布,我國2006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將實行再分配。
根據分配公告,持有2006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在分配2007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
獲得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2006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有關分配原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2006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申請者需在9月1日至15日以書面形式遞交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