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的稅目、稅率自2005年1月1日起進行調整(調整后的200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將通過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發布)?,F將有關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稅則稅目
2005年稅則稅目增列稅目77個,刪除2個,修改商品名稱4個(詳見附件一)。
調整后的稅則稅目總數由2004年的7475個增加到7550個。
二、關于進口關稅
?。ㄒ唬╆P于最惠國稅率
1.降低光刻機等980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其余稅目的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調整后,關稅總水平由2004年的10.4%降低至9.9%。
2.對實施零稅率的13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實行海關核查管理(商品品種與2004年相同,由于稅目細分,稅目由12個增加到13個,詳見附件二)。
3.繼續對小麥等10種農產品和磷酸二銨等3種化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其中,豆油、棕櫚油、菜籽油的關稅配額外稅率由30.7%降低至19.9%,其余關稅配額商品的稅目稅率維持不變(詳見附件三)。
4.繼續對感光材料等53種商品實行從量稅、復合稅,并調整膠卷等18種商品的稅率(詳見附件四)。
?。ǘ╆P于暫定稅率
2005年對格陵蘭庸蝶魚等233項進口商品實行最惠國暫定稅率(詳見附件五)。
?。ㄈ╆P于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關稅協定,2005年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詳見200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有關情況為:
1.對原產于韓國、斯里蘭卡、孟加拉、印度和老撾的917個稅目的商品實施“曼谷協定”稅率。
2.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917個商品實施與“曼谷協定”稅率一樣的優惠關稅稅率。
3.對原產于東盟9個成員國(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部分商品實施“早期收獲”稅率,其中對各國統一適用同一稅率的為340個稅目,分國別適用不同稅率的為262個稅目。
4.對原產于泰國和新加坡的194個稅目的果蔬實施零關稅。
5.對原產于中國香港的1108個稅目的產品實施零關稅,其中擬生產的并在生產后需經內地與香港共同確認后方可適用的稅目稅率有189個。
6.對原產于中國澳門的509個稅目的產品實施零關稅,其中擬生產的并在生產后需經內地與澳門共同確認后方可適用的稅目稅率有66個。
(四)關于特惠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關稅協定,2005年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特惠稅率(詳見200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有關情況為:
1.繼續對原產于柬埔寨、緬甸、老撾和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實施特惠稅率,稅目數分別為355個、133個、239個和20個。
2.新增對原產于蘇丹等25個非洲最不發達國家的190個稅目商品實施特惠零關稅(申報時應按海關總署2003年第72號公告中“未實行原產地證書聯網管理的具體填制要求”填制報關單,其“優惠貿易協定代碼”為“05”)。
(五)2005年進口普通關稅稅率維持不變。
三、關于出口關稅
?。ㄒ唬┒悇t出口稅率:2005年出口稅則稅目、稅率均維持不變(詳見200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
(二)暫定出口稅率:2005年對鰻魚苗等174項出口商品實行暫定稅率,其中:
1.新增實施暫定稅率的有:
(1)對出口尿素每噸征收260元的暫定出口關稅,征稅的期限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詳見附件六);
(2)對148個紡織品稅目(涉及61、62章的部分服裝)實行出口暫定稅率,包括特定區域的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等都需征收出口稅,具體商品及征收辦法另行公告。
2.出口稅則共37個稅目,有25個實施暫定稅率(有2個稅目項下的部分商品實施暫定稅率)。其中,對未鍛軋鋁征收出口暫定關稅時,征收范圍包括加工貿易的商品(詳見附件六)。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