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關于實施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稅率的通知
稅委會[2010]4號
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3月1日起,對原產于秘魯的6809個稅目商品實施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稅率(詳見附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 以下內容為本網注: 中秘自貿協定簽訂,在貨物貿易方面,雙方將對各自90%以上的產品分階段實施零關稅。其中魚粉(23012010)屬于L類產品,其關稅從《中秘自貿協定》生效之日起調整為1.2%,并分階段在2015年1月1日實現零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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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 |
2011/3/1 |
2012/3/1 |
2013/1/1 |
2014/3/1 |
2015/1/1 |
2016/3/1 |
適用關稅 |
1.20% |
1.00% |
0.80% |
0.60% |
0.40% |
0.20% |
0.00% |
而魚肝油(15041000)屬于B類產品,其關稅從本協定生效之日起5年內按等比例減讓,并于協定生效第5年實現零關稅;魚油(15042000)屬于F類產品,其關稅從本協定生效之日起8年內按等比例減讓,并于協定生效第8年實現零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