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18號
公 告
2019年 第18號
2017年1月11日,商務部發布2016年第79號和第8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實施期限自2017年1月12日起5年。
2019年2月28日,美國谷物協會向商務部提交了《關于對進口至中國的美國干玉米酒糟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的請求》,請求商務部考慮中國市場發生的重要變化以及中國的公共利益,申請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所適用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調查,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根據商務部要求,美國谷物協會于2019年3月29日補充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隨后,商務部就收到復審申請事宜通知了國內產業,并向其轉交了復審申請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所適用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現將有關復審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審內容
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干玉米酒糟繼續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的必要性進行復審。
二、提交評論意見
任何利害關系方均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評論意見,并提供相應的證據。
三、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系方可在相關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可通過相關網站查詢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四、保密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系方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并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系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系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為公開信息。
五、不合作的后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系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系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六、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19年4月15日起開始,應于2020年4月15日前結束調查。
七、聯系方式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電話:+86-10-85093421、65198752
傳真:+86-10-65197590
商務部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