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實施了7年的大豆臨時收儲政策于今年“壽終正寢”。取而代之的是“大豆目標價格補貼政策”的出臺。昨日,記者從吉林省物價局了解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2014年秋糧上市起,在吉林省啟動《吉林省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日前,“方案”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下發執行。這是國家為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推出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取消實行7年的臨時收儲政策
2007年,國家為保護農民利益,出臺大豆臨時收儲政策。今年為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國家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地區實行大豆目標價格補貼政策,取代了臨時收儲政策。
大豆目標價格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在全省范圍內取消大豆臨時收儲政策,政府不干預市場價格,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生產者按市場價格出售大豆;二是我省實行大豆目標價格補貼政策,以國家公布大豆目標價格為標準,當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時,根據目標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價對生產者給予補貼,當市場價格高于目標價格時,則不發放補貼;三是我省大豆目標價格補貼額采取與種植面積掛鉤的方式核定。
“方案的實施,意味著我省的大豆價格真正實行市場化。”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受進口大豆低價沖擊,市場上大豆價格相對較低,影響種植戶積極性,導致我省大豆的種植面積和產量呈現逐年走低的趨勢。實行大豆目標價格補貼政策后,在保障農民基本利益不受損的前提下,讓大豆價格完全市場化,提高農民種植積極性。
成本加收益確定大豆目標價格
實行目標價格補貼政策,大豆的目標價格如何確定?和大豆市場價格有何不同?
吉林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豆目標價格的標準是國家按生產成本加基本收益確定的。2014年我國大豆目標價格是4800元/噸,即每斤2.4元。
而大豆市場價格是在市場中形成的,是通過監測得到的當年10月到次年3月期間全省大豆的平均市場價格,而不是某個種植者出售的具體價格,與大豆目標價格對應的市場價格水平,會在3月底后,國家匯總平均我省所有監測點數據后得出結果。
據悉,大豆目標價格補貼是發放給大豆實際種植者的,而非土地所有者,也就是誰種地誰受益。
5月底前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國家依據什么標準把補貼發放到每個種植者手中?
該負責人表示,財政部門將依據鄉(鎮)政府調查統計,建立種植面積花名冊。這個數據由種植者據實申報,村委會(農場)負責登記、核實、公示,報鄉(鎮)政府核查。但在有些土地上種植的大豆面積不予核定,如國家、省明確退耕的土地上的種植面積;在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或者在禁止開墾的土地上的種植面積。
在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大豆種植面積,測算市場平均價格等項工作的基礎上,于5月底前將補貼資金足額發放給大豆實際種植者。
同樣種植面積補貼一樣
據悉,種植戶領取補貼通過財政部門建立的資金賬戶發放。發放程序為各市(州)、縣(市)財政部門按照統計部門提供的大豆種植面積,將補貼資金發放給各鄉(鎮);鄉(鎮)財政所按照大豆種植面積調查統計的花名冊將補貼資金發放給大豆實際種植者。
同樣的種植面積得到的補貼是一樣的,但收益水平與生產成本、產量及出售價格密切相關。因此,種植者要盡可能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大豆品質,并努力抓住市場機遇,爭取將自己的大豆賣個好價錢,這樣才可確保自己收益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