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農產品有“身份證”
來源: 作者: 時間: 2009-03-30
日本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有一套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其中,較有特點的是可追溯管理模式,以及重視企業的召回責任。
日本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法施行令》等法律法規,規定了食品、添加劑、容器、標簽和檢查等方面的基本原則。近年來由于出現雪印集團乳制品中毒、瘋牛病等多起威脅食品安全的事件,日本又于2003年通過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日本對所有農產品實施可追溯管理模式。日本農業協同組合下屬的各地農戶,必須記錄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農產品的生產者、農田所在地、使用的農藥和肥料、使用次數、收獲和出售日期等信息。農協收集這些信息,為每種農產品分配一個“身份證”號碼,整理成數據庫并開設網頁供消費者查詢。
農產品有了“身份證”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變得易于操作。食品供貨鏈上的所有企業會陸續加入原材料、添加劑等信息,并有義務保管這些信息3年。在零售店里,每種產品都必須醒目地標出“身份證”號碼,消費者可在店內的查詢終端輸入這個號碼,查詢到有關這一產品的生產和流通信息。
在可追溯管理模式中,農產品生產者向食品生產廠家供貨前要簽訂合同,承諾提供的農產品信息完全屬實,并受法律保護和約束。如果廠家發現原料有問題,就可以追究生產者的責任。以此類推,經銷商也可以追究廠家的責任。
日本的食品監管還重視企業的召回責任。日本報紙上經常有主動召回食品的廣告,比如遺漏了對過敏原的標記,企業就必須回收特定批號的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企業還要向消費者道歉。
東京農業大學客座教授中村靖彥說,企業在第一時間主動召回不合格產品是一種良性的自我保護行為,會因信息公開而贏得消費者信任。相反,企業如果忽視這個責任,出現問題后經媒體曝光,幾乎就宣告了企業的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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