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發生了一件憾動科技節的大事,蘋果公司的喬布斯去世了。一時間,“果粉”悲痛萬分,悼念活動在網上網下鋪天蓋地。
“蓋棺定論”是中國人的習慣,也是西方人的習慣。在鋪天蓋地的對喬布斯的總結性評論中,所有的評論幾乎都把喬布斯譽為一個引導創新的杰出人才。比如,紐約市市長、彭博社創始人邁克·布隆伯格甚至說喬布斯將與愛迪生、愛因斯坦一同被世界銘記。比如華爾街日報的一篇文章說道:“中國或許是世界制造工廠,但很多人對中國企業更擅長仿冒原創而不是拿出創新理念感到灰心喪氣?!边€有很多很多,舉不勝舉。
從這些評論中,好像很容易得出這樣一個等式:
喬布斯=創新
或者說,有這樣一個因果關系:
創新 → 喬布斯的成功。
其實,這個等式或者這個因果關系都有些誤導。喬布斯的成功歸根到底不是因為創新:他沒有發明電腦;他也沒有發明MP3播放器;他也沒有發明智能手機;他更沒有發明平板電腦。也許,把他和愛迪生和愛因斯坦一起比較不是很合理,因為愛迪生是個發明家,發明創造了很多以前沒有的東西(如電燈留聲機等),而愛因斯坦更是把人類對知識的認知引領到了一個新的領域。
但是,他雖然沒有發明電腦,他卻把電腦做得更好,無論是軟件還是硬件;他雖然沒有發明MP3播放器,他卻把MP3播放器做得更精致,讓人愛不釋手;他雖然沒有發明智能手機,他卻把iphone做得更加功能強大并且引領時尚;他雖然沒有發明平板電腦,他卻把平板電腦做成了老少皆宜、游戲辦公皆可的的大玩具。
所以,喬布斯引領蘋果成功的真諦不是創新,而是精益求精(有人說是“微創新”,也可以)。用過蘋果產品的朋友應該對我說的“精益求精”有同感,所有的蘋果產品的設計從外觀上都很人性化,很結實,很時尚,比競爭對手的產品的設計高出太多。從內部效用看,比如硬件配置和應用軟件等,蘋果產品比其他產品有可能領先一些但是絕不像他們在外觀設計上領先那么多。對于很多用戶來說,他們在購買的時候關心的往往就是外觀設計,比如,曾經有人做過市場調查,發現女性購車主要看車身的顏色,而對車的其它參數如發動機排量不感興趣。外觀的設計能夠做到很人性化,很結實,很時尚并不是免費的,是要付出代價的,其代價就是高成本。一個普通的入門筆記本電腦大概600美元,而一個蘋果的入門筆記本電腦卻要近1000美元,高出近70%;一個普通的智能手機(裸機)大概也就300-400美元,而蘋果最新推出的iphone 4S(裸機)要近650美元,也高出很多很多。
從市場的角度來說,高品質高價位的蘋果的產品是針對某一個特定的顧客群體,而且這個顧客群體絕不可能是大多數,這也就是為什么這么多年蘋果產品引領時尚但是市場份額仍舊很低的原因。根據2011年早些數據顯示,蘋果電腦的電腦市場的份額大概將近10%,而蘋果手機在智能手機市場的份額大概是17%,在所有手機市場的份額大概是4%。我們什么時候見過滿街跑的都是奔馳寶馬?恐怕永遠也不會,蘋果產品也是一樣。
蘋果產品的成功就好像在大學里吃飯。先是大家都在食堂吃大鍋飯大鍋菜,價格便宜但是很不講究,比如西紅柿和白糖(6826,-63.00,-0.91%)伴伴就賣2塊錢一份。突然有一天,有人在校門口開了一家裝修精致的高級飯店,專賣精心烹調的菜肴,好吃好看但也比較貴,比如把西紅柿仔細擺放好再撒上白糖然后叫“火山飛雪”,賣20塊一份。學校里自然有一部分經濟情況比較寬裕的人,或者一部分不是很寬裕但是窮講究的人,呼啦都擁到新開的高級飯店去吃飯了?;?0塊錢吃的還是西紅柿加白糖,就像使用蘋果產品一樣,用的是1000美元的筆記本電腦一樣還是上上網寫寫文案,或者用的是650美元的手機一樣還是打打電話發發短信。產品沒有創新,只不過是更加精致的產品,給予用戶更美妙的體驗罷了。
所以說,喬布斯的成功公式更貼切的應該是:
喬布斯=精益求精
或者說,是這樣一個因果關系:
精益求精 → 喬布斯的成功。
喬布斯的成功告訴我們,要想成功實際上并不需要具有與眾不同的“創新”能力,如果能夠把現有的產品或者服務做得更加“精益求精”,一樣可以獲得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