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將這種危險食品銷往海外。
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12月20日報道,2003年,美國本土發現了第一例瘋牛病,今年7月為進一步預防瘋牛病危害公眾健康,美國當局宣布禁止在美容化妝品生產和食品加工中使用有可能感染瘋牛病的牛腦和牛的其他身體組織,也被稱為“瘋牛病危險部位禁令”。
新禁令包括禁止使用牛腦和牛脊髓,以及從年齡超過30個月大的牛身上取用頭骨、眼睛和脊髓附近的神經系統組織。牛腦及其脊髓被認為是引發瘋牛病的變異鋸蛋白集中的地方;而30個月是牛能被檢測出瘋牛病的最低限。
為了防止高危物質進入食品加工流程,美國農業部要求在屠宰牛的時候,必須對超過30個月的牛進行特殊標記,并在加工前除去所有危險的組織。
然而本月初,美國全國食品監察委員會致信美國農業部稱,一些“特別危險的物質”可能已經進入食品加工系統。報告稱,調查人員在檢查屠宰場和牛肉加工流水線的時候發現,有些被屠宰的牛并沒有注明年齡是否超過30個月。
調查人員發現,一些屠宰廠和肉類加工廠的工作環節存在疏漏,負責核查牛齡的工作人員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在日常檢查中,監察人員無法肯定所有進入加工流程的牛肉組織都是安全的,但通過牙齒觀察,肯定有“漏網之牛”。
盡管瘋牛病危險部位禁令被美國政府和牛肉行業標榜為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一線監察人員卻并不那么樂觀。全國食品監察委員會的報告稱,他們的監察范圍只覆蓋美國整個牛肉行業的2%至3%。由于監管力度有限,禁令的執行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另外,全國食品監察委員會抱怨說,當一些監察人員發現肉類加工廠存在不當行為的時候,竟被告知“不要多管閑事”。還有些加工廠甚至將含有危險部位的肉類產品銷往國外。
全國食品監察委員會曾向美國農業部的地方機構匯報過此事,但得到的答復是“不用擔心,那是加工廠的職責”。目前,美國農業部還未就此事做出正式答復,但有消息稱,他們正準備對加工廠執行“瘋牛病危險部位禁令”的情況進行一次核查。(席雪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