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 (記者 裴靜怡) 針對目前禽畜批發市場臟亂、禽畜糞便尸首滿地,更有一些不法的經營者頂風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等問題,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獲悉,市工商局、農業局、林業局、
衛生局、環保局等部門聯合出臺了《廣州市禽畜批發市場管理規范》(以下簡稱《管理規范》),對市內禽畜批發場所及人員提出一系列具體的經營、衛生和防疫等方面的要求。以規范禽畜批發市場的經營秩序,保障市民的身體健康。
禽畜來去要記錄在案
《管理規范》要求,市場內禽畜批發經營者應當建立禽畜進出貨臺帳制度,詳細記錄禽畜的來源、種類、銷售去向、交易數量等情況。
為防止疾病交叉感染,《管理規范》規定,禽畜批發市場內不得宰殺禽畜。要求各批發市場建立病死動物收集池,市場開辦者負責監督經營者將病死動物放入收集池,并及時報請環衛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市場內應設有專職糞便收集員,糞便日產日清,不得排入下水道、周圍環境水體及用作肥料,必須用運糞專用車輛及時清運,由環衛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
用具車輛進出要消毒
按《管理規范》要求,市場應設置淋浴更衣室、衛生間,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應定期接受健康監測,按照衛生防護的要求戴口罩、帶膠手套、穿水鞋、穿工作服。市場每天沖洗一到二次,消毒一次,車輛每次進出市場必須消毒。市場開辦者應當在市場內設立不少于15平方米場所用于動物檢疫。嚴禁收購、出售、加工、貯藏未經檢疫或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以及動物產品。
老人小孩不能在內食住
據規范要求,經營禽畜的檔內不得住人,并應當嚴格控制從業人員的數量,每檔一般不得超過3人經營,非從業人員(包括老人、小孩、孕婦)不得在市場內食住。禽畜批發市場內不得經營飲食、雜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