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化養殖場要如實登記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相關的投入品
本報訊(記者郭少峰)農業部官員昨天透露說,按照我國法律,在畜禽養殖場使用的獸藥要嚴格控制劑量,并且要有停藥期。此外,《畜牧法》還確立了建立畜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昨天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農業部畜牧業司副司長張喜武說,在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有一項基本制度,就是建立養殖檔案。要求畜禽的飼養者,特別是規模化養殖場,要對自己使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相關的投入品進行如實登記。
他表示,不光是中國,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面臨著過度使用殺蟲劑,造成食品當中殺蟲劑殘留超標的問題。
他表示,按照中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畜禽養殖場使用獸藥,包括各類抗球蟲藥物在內,應該有獸醫的處方,同時要嚴格控制劑量,并且要有停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