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綠色壁壘影響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主要形式
綠色壁壘利用了人們環保意識和環保消費普遍增強的心理,具有名義上的合法性、內容上的廣泛性、手段上的隱蔽性和做法上的歧視性。 綠色壁壘削弱了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使我國的出口企業和農民遭受了巨大損失。具體而言,綠色壁壘主要通過以下形式影響我國農產品的出口:
1.綠色技術標準
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于技術壟斷地位。其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或其他非強制性手段,制定許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和法規,限制國外產品進口。以茶葉為例,歐盟宣布禁止使用農藥從舊標準的29種增加到62種,部分農藥殘留標準比原標準提高100倍以上,這使得我國2002年對歐盟的茶葉出口明顯減少。僅據廈門海關統計,2002年1~10月,福建省出口茶葉1.51萬噸,價值3718萬美元,比2001年同期分別下降14.9%和18.6%。其中,對歐盟出口茶葉僅599噸,價值188萬美元,同期分別下降了16.1%和35.8%。中國茶葉出口企業因無法達標已面臨著被趕出歐洲市場的尷尬局面。
2.綠色環保標志
也稱生態標志或環境標志,它是由政府管理部門按照嚴格的程序和環境標準頒發給廠商印在產品及包裝上的一種圖案,以向消費者表明:該產品從生產、使用到回收處理整個過程均符合生存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我國外貿企業為了獲得“綠色通行證”,一方面要花費大量的檢驗、測試、評估、購買儀器設備等費用;另一方面還要支付不菲的認證申請費和標志使用費。
3.綠色包裝制度
綠色包裝是指能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用后易于回收,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的包裝,它在發達國家廣泛流行。如美國在1998年9月21日宣布,從當年的12月17日起美國將禁止中國用木箱包裝的產品進入美國,其理由是為了防止隱藏在木箱包裝物中的甲蟲危害美國的森林。
4.綠色衛生檢疫檢驗制度
為了確保人類和動植物免受污染、毒素、微生物、添加劑等的影響,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了嚴格的衛生檢疫指標。如日本1999年初出臺《家禽傳染病預防實施細則》,規定進口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國家的豬、牛、羊肉及其制品必須經過指定設備進行加熱消毒處理。這無疑增加了我國豬牛羊肉的出口成本。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受綠色壁壘阻礙的成因分析
客觀地分析,我國農產品出口所陷綠色貿易壁壘困境,其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競爭壓力下產生的貿易保護主義;另一方面則來自于我們自身。
1.外部因素
世貿組織中許多有關環境保護的協議和規則,缺乏規范性和統一性,存在諸多漏洞,爭端解決機制不完善,例外規則滋生機會主義行為。如關于食品衛生安全的規定就比較模糊。在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形勢下,一些國家把這些并不完善的規則當作制定歧視性政策的依據,為限制進口的手段帶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世貿組織目前的框架下,缺乏應有的雙邊或多邊的非正式的協調溝通機制,一旦出現某種變化,進口國往往無法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損失。如青島海關2002年1至3月被退運凍雞505.4噸,就是因為進口國實行了新的檢疫標準。
2.內部因素
我國環境標準與國際標準相比過低,缺乏一套統一的環境認證體系。在現有的近2萬項國家標準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不足50%,高新技術標準嚴重缺乏。此外,國外在產品研發階段就已開始制定標準,而我國的標準制定卻存在滯后期,周期也長。國內較低的環保標準和落后的環保貿易法律體系,使得我國在應對綠色貿易壁壘方面陷于被動地位。
?。?)農產品外貿體制不完善
改革開放后,國有外貿公司進出口專營的壟斷局面被打破,但我國農產品出口還沒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體制。通常的做法是,擁有進出口權的貿易公司通過收購或者事先簽訂的訂單從農村獲得貨源,經過進一步的加工和包裝,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產與出口主體分離,負責生產的管不到出口,負責出口的也難以參與生產。這種分離造成了主體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雙方掌握的信息不對稱和機會主義行為的滋生。
(2)農業生態環境日趨惡化
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主要問題是森林資源大量減少、沙漠面積擴大、耕地質量下降、工業農用化學品污染嚴重、旱澇災害頻繁等。據報道,目前我國受鎘、砷、鉻、鉛等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面積已占總耕地面積的1/5。其中工業“三廢”污染耕地1000多萬公頃,污水灌溉農田的面積達330多萬公頃。生態環境的惡化,導致農產品質量下降,使其在國際綠色技術標準嚴格的檢測體系中處于十分被動的地位。
?。?)生產方式落后,效率低下
我國推行家庭承包責任制為基礎的雙層經營制度,因而農業生產活動基本以小規模分散經營為主,專業農業大戶比例較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育滯緩。生產經營方式上的規模細小化、個體化,給經營管理帶來了較大難度,也不利于生產效率的提高。由于缺乏必要的約束機制,絕大部分農產品產值的增加還是以資源的浪費和生態環境的破壞為代價。
?。?)農產品附加值低,出口競爭無序
高新技術在我國農業中的研發、推廣力度不夠,農產品附加值低,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主要體現在其低廉的生產成本。由于缺乏必要的協調機制,廣大出口企業為了爭奪海外市場,往往不惜成本,競相壓低出口商品價格。無序競爭的惡果,一方面使本國農產品出口價格持續下跌,出口企業經濟效益下滑;另一方面也是誘發進口國實施“綠色壁壘”的重要原因。
(5)農產品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嚴重滯后
在農產品短缺年代,人們在意的主要是農產品產量的增長,對農產品質量和標準卻不夠關注。目前,我國在農產品標準化方面,雖然已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少問題:①標準低。我國綠色食品開始時主要著眼于國內市場,標準制定比較低,僅定有A級,之后為適應國際市場的需求增加了AA級(其標準與國外有機食品標準一致),但比率很小。如截止2000年底,1831個綠色食品中A級1792個,占98%;而AA級只有39個,占2%。國內標準低于國際標準,嚴重阻礙我國農業出口。②標準陳舊。國外的農產品標準每隔2年或5年修訂一次,修改內容完全根據農業生產和市場需求。如日本于1980年頒布的《飼料安全法》,至今已修改70多次;美國《聯邦法》中的“食品藥物”部分,每年也作相應修改。而我國1985年頒布的《獸藥管理條例》已沿用至今卻從未修改過。③我國農產品檢疫標準與國際標準差距較大。很多農產品出口受阻是由于檢疫不過關,特別是在動物檢疫方面,我國至今尚未加入國際防疫組織,致使活豬、活雞、凍肉等出口非常困難。④認證體系落后,美國有近60種認證體系,而我國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證體系。我國的綠色食品認證和OFDC認證目標均未獲得歐盟、日本和美國的認可。
三、跨越農產品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建議
1.針對內因
?。?)轉變傳統的農業生產模式,將農業生產導入綠色農業的軌道。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對不利于環境保護的農業生產實施收縮戰略;對符合環保潮流,采用新型先進的環保技術的生產進行大力扶持。我國入世后,在綠色農產品生產方面進行了初步嘗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的綠色食品生產總量達到1000多萬噸,基地4000多萬畝,產值100多億元,這些綠色食品的出口還沒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農產品生產、加工、包裝和運輸過程中推行全程質量控制技術,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體系,完善與國際質量標準接軌的農業質量標準體系。
?。?)改革農產品外貿體制,進一步擴大農產品生產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使出口企業能夠從生產、加工到包裝、銷售等各個環節,控制農產品的質量和環保標準。
?。?)建立和完善行業協會、農產品出口商會等中介組織,通過它們反映企業的要求和問題,收集企業所需的信息,使之成為農產品出口綠色標準、技術成果等相關信息交流和發布的平臺。此外中介組織還應協調行業內企業之間關系,以民間組織角色與國外有關部門交涉和協商,為行業會員提供優良服務。
(5)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包括在《物權法》上規定農地產權制度,明晰土地產權;建立承包土地社會保障制度,保障農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實現農業的規模化、產業化經營。
?。?)通過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以及金融支持來增加農業投入。完善農村財政金融制度,對綠色農產品生產農戶、綠色農業經營企業、綠色農業技術開發單位增加財政補貼并實行稅收減免;通過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業發展銀行對其進行信貸支持;鼓勵和扶持有潛力的綠色農業經營企業通過二板市場上市,從資本市場獲取資金支持。
2.針對外因
(1)按照世貿組織《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迅速設立我國的“綠色貿易壁壘”,建立和完善國內環保貿易法律體制。同時,積極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新體系。引入ISO14000系列國際環境標準,以規范企業等組織行為,達到節省資源、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農產品出口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
?。?)積極參與國際間的綠色貿易規則的制訂及建立同外國貿易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機制。政府應積極開展“環境外交”,參與國際環境公約和國家多邊協定中環境條款的談判。在國際的多邊貿易組織中,充分發揮貿易大國的作用,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協調與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發展中國家或發展中國家能承受的國際環保標準,或者在一些國際標準中附加保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免受發達國家歧視的保障條款。
積極與他國交涉協商,爭取建立有效的雙邊或多邊的非正式協調溝通機制,使我國可以及早獲得進口國的新環保標準,及時通報相關企業和出口商采取補救措施,并且估計本國所受影響程度以及達到新標準的能力的速度,與進口國進行協商談判,爭取有利于我國的實施標準和時間安排。
參考資料:
[1]陳泉生.可持續發展與法律變革.法律出版社,2000
[2]王學真.中國發展外向型農業的思考.農業經濟問題,2002(6)
[3]盧授永,楊曉光.國際貿易中的綠色瓶頸制約及其對策.國際貿易問題,2003(1)
來源:《中國科技成果》2006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