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銷售乳制品時,工商部門要求銷售者除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外,還要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志。昨天,國家工商總局在官方網站公布了對國務院《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
工商總局在意見中表示,鼓勵和支持乳制品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兼并收購、強強聯合等方式,整合加工資源,提升奶業水平。在乳制品企業準入關上,工商總局要求按法定條件逐戶規范和清理乳制品生產經營資格。銷售環節中,將逐步建立對經營者不良記錄和定期公布制度,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志。銷售企業應在明顯位置公布合格和不合格乳制品品牌、批次等信息。(記者廖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