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磋商請求同時被抄送WTO爭端解決機構。也就是說,按照程序,中國已經啟動將美國“727條款”訴諸WTO爭端解決機構的程序。
“727條款”是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09年3月11日簽署的《美國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的第727節,其內容是“根據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撥款,不得用于制定或執行任何允許美國進口中國禽肉產品的規則”。在這一條款通過后,由于兩國政府無法就禽肉進口問題展開談判,也就從根本上堵死了中國禽肉重返美國市場的可能。
按照WTO爭端解決程序規則,美方需要在收到磋商請求之日起10日內,答復是否同意與中方磋商,否則中方將有權直接要求專家組審理此案。
中方可要求美方在收到磋商請求之日起30日內或者其他時間進行磋商,如果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解決問題,或者在收到請求60天內不能解決問題,則中方都可要求設立專家組審理此案。
起訴美國違反非歧視性原則
“727條款”實際上是《美國2008年綜合撥款法案》中“733條款”的延續,兩者內容基本相同。
一位曾經多次參與中美兩國就禽肉問題談判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2008年的“733條款”當時已經引起中方強烈反對,并且多次在雙邊談判中提出。在2008年的中美商貿聯委會(JCCT)上,中方也將其列為重點關注內容。
當時美國政府官員曾經作出承諾,在2009年的撥款法案中,努力避免這一條款再次出現。
但是2009年,這一條款再次被塞入綜合撥款法案。
2月27日,美國眾議院通過該法案。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發表談話,表示遺憾和強烈反對,并敦促美國參議院和美國政府盡快取消這一條款,否則中方將保留訴諸WTO的權利。
3月10日,美國參議院通過該法案。姚堅發表談話稱,中方將向WTO提起訴訟,并將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同時敦促美方盡快取消這一歧視性的貿易保護主義條款,糾正其錯誤做法。
這是中國商務部首次在表態中,如此明確肯定將向WTO提起訴訟。與此同時,訴訟的法律文本準備工作也正式展開。
3月1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法案,《美國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最終成為美國正式法律。
4月17日,中國完成準備工作,正式提交磋商請求。在請求中,中國表示,“727條款”實質上完全禁止中國禽肉產品輸美,違反了《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第11條“普遍取消數量限制原則”;“727條款”帶有明顯歧視性,也違反了GATT第一條“普遍最惠國待遇原則”;該條款還影響了中國禽肉產品向美國市場的市場準入,違反了《農業協定》第四條的有關規定。
姚堅表示,中方就該條款提出WTO爭端解決項下的磋商請求,是中國作為WTO成員的正當權利。
企業政府互動
“我們企業界非常支持中國政府的行動。”中國食土商會禽肉分會監事長、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秀林向本報記者表示:“‘727’條款給企業界帶來壓力很大,希望政府能夠采取這種方式,與美國解決這一問題。”
從2005年開始,王秀林就作為企業界代表,參與推動中國禽肉產品重回美國市場的工作。
2004年,中美同時發生禽流感。在經過雙方政府磋商后,同意同時解除禁令——中國開放美國冷凍禽肉及制品進口,美國開放中國熟制禽肉制品進口。在美國明確作出承諾的前提下,中國開放了對美國禽肉的市場。
但是此后由于美國不斷提出各種技術、程序問題,并且在2008年撥款法案中列入“733條款”、在2009年撥款法案中列入“727條款”,直到目前,美國仍然沒有向中國禽肉開放市場。
據中國食土商會統計,自2004年以來,中國自美進口禽肉累計已經超過400萬噸,占中國禽肉進口總量75%以上,占中國禽肉市場總量的7%。據商務部提供的數據,僅2008年一年,中國從全球進口了79萬噸雞肉及制品,其中從美國就進口了58萬噸。
與此同時,中國卻沒有出口任何禽肉制品到美國。但中國家禽企業認為,由于中美禽肉食用習慣不同,美國人主要食用腿肉和胸肉,而中國人食用內臟、腳等較多,具有互補性,一旦開禁,美國將是一個潛在的大市場。
今年兩會期間,在中國家禽企業代表的推動下,超過100名人大代表,提交建議,要求中國政府強烈抗議“727條款”,并且暫停美國禽肉進口。
相關企業代表和人大代表也和中國商務部、美國使館進行了交涉。
“中國政府在‘727條款’上表現強硬積極,也是對企業界呼聲的一種回應。”一位商務部官員表示。
前述參與中美交涉的人士表示,在“727條款”生效后,中國多次與美國政府溝通,得到的答復是,爭取在2010年撥款法案中不列入這一問題。有了多次經驗的中國官員和企業,不得不轉而尋求多邊體制下解決。
這是中國成為WTO成員國以來,向美國提出的第三起磋商請求。
“在政府通過WTO尋求磋商的同時,我們企業也會繼續跟美國進行民間溝通,共同推動這一問題的解決。”王秀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