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自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原《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GB50317-2000)同時廢止,商務部負責《規范》的日常管理。為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行業的管理水平,確保豬肉的產品質量,《規范》增加了屠宰過程中的追溯環節、豬肉的兩段冷卻工藝及副產品冷卻工藝、生物無害化處理等內容。本規范是參照《生豬屠宰操作規程》、《歐盟衛生要求》和新加坡及香港食環署對肉聯廠的要求,結合目前豬屠宰企業存在的問題等,對豬屠宰車間小時屠宰量的分級范圍、屠宰工藝進行了調整并提高了相關的技術要求。(在線國際商報)